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生态圈和产业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保护创新、服务创新的优势,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7月28日印发了《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在“十四五”时期“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我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助力全市产业生态圈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此,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开展课题研究、组织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集了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和相关市级部门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我市产业生态圈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及创新主体服务需求,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和特点
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构建平台、专业运作,聚焦产业、示范引领的基本原则,聚焦我市“5+5+1”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等产业为重点,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本《实施意见》有以下4个方面特点:
(一)支持目标明确。聚力产业生态圈及产业功能区,聚焦我市“5+5+1”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等产业为重点,体现知识产权政策服务经济发展的目标导向。
(二)实行专业化运营。引入专业化运营主体,构建“专业化、市场化、嵌入式”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围绕产业链、技术链缺失和薄弱环节布局完善创新链,着力弥补基层和产业功能区知识产权资源不足、专业服务能力欠缺的问题。
(三)强化部门统筹。申报主体为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产业功能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产业生态圈联盟等产业发展服务主体,强化了产业功能区等发展服务主体所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助推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实施。
(四)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建立健全跟踪督导机制,设定指标任务,在项目周期内实行动态管理,从工作机制建设、目标达成情况、公共服务效能、特色亮点工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年度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进行综合协调调度、调整完善推进措施。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创新推进机制、聚集赋能重点、项目组织管理、强化保障措施共5个部分。在创新推进机制、项目组织管理方面的要点如下:
(一)创新推进机制。一是构建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统一识别系统、统一赋能事项清单、统一公共服务标准、统一绩效评价的思路,支持产业生态圈联盟、产业功能区积极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二是引进专业化运营主体。按照公益性和专业化兼顾的原则,引入专业能力强、服务质量优、信用良好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三是实行动态化管理。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期为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建立健全跟踪督导机制,设定指标任务,进行年度综合评价。
(二)项目组织管理。申报主体为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产业功能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产业生态圈联盟等产业发展服务主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制定发布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申报指南,按项目申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项目立项的程序开展申报、审核、评价、管理工作。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
解读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解读人:王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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