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为落实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奖励政策,根据《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石办字〔2021〕2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石政办函〔2022〕16号),现征集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政策要求的有关项目。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按照附件要求进行申报,于3月22日下午16点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具体要求见各附件。附件:1.申报国际、国内知名零售企业开设品牌首店、旗舰店补贴项目条件和要求2.申报中央厨房、集中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条件和要求3.申报2021年新增入统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奖励条件和要求 4.申报石家庄市商贸物流人才奖励条件和要求5.申报石家庄市重点商贸项目奖励条件和要求6.申报绿色仓库奖励制修订物流标准奖励和租赁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补贴条件和要求7.申报壮大本地商贸企业补贴项目条件和要求8.申报新引进知名大型零售(餐饮)企业国际酒店、企业总部奖励项目条件和要求石家庄市商务局2022年3月19日(联系人:马永宁,联系电话:86687550、13001492563)
附件:项目奖励202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