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
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彩票公益金对欠发达革命老区建设的乡村振兴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进行补助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在乡村振兴道路上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充分发挥老区资源禀赋、政策保障、精神力量等特有优势,深入发掘乡村产品供给、生态涵养、文化传承等特有功能,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努力创建乡村全面振兴的老区范例。
(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导向作用,对示范区建设进行补助支持和规范引导,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乡村建设提档升级、乡村治理提升改进,红色文化和乡土文化有效传承,带动农民群众不断增收,促进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得到加强,努力打造一批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老区样板,探索总结独具革命老区特色的乡村振兴经验模式。
二、支持方式
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重点支持示范区统筹实施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
(一)关于2023年新增项目。统筹考虑乡村振兴任务实际和预算安排,2023年新增支持的48个示范区,建设资金采取定额测算方式支持示范区建设,分两年拨付到位。每个示范区补助约5000万元,首次拨付启动资金约4000万元,第二批补助资金根据资金使用管理和示范区建设情况确定是否安排。
(二)关于2022年启动实施的项目。对2022年度中期评估为A、B等次的36个示范区继续拨付第二批补助资金。为强化激励约束,调动各级对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对2022年度中期评估为A等次的11个示范区适当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巩固提升示范区建设成果。对2022年度中期评估为C等次的12个示范区,不再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的,资金缺口由地方筹集,不得影响在建项目完工。请相关省份组织中期评估结果为A等次的示范区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详见附件1),将支持巩固提升的补助资金细化到项目;组织中期评估结果为A、B等次的示范区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明确2023年获得的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三、2023年项目申报评选条件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支持的示范区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遵循乡村振兴普遍规律基础上,重点把握以下条件。
规划设计科学,发展特色鲜明。示范区应当位于地理区域相连、自然情况相似、社会特征相近的若干毗邻乡镇或行政村构成的集中连片区域,依托自身优势,突出红色主题,打造特色亮点,并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长远设计和系统建设。将改革创新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注重经验探索与项目建设一体谋划、思路清晰。
要素支撑有力,协同推进高效。示范区应当立足当前乡村发展阶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具备有效制度机制支撑和政策支持,较好实现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整合。注重乡村振兴协同性、整体性,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激发乘数效应和化学反应,不断提升乡村振兴效力效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党建引领,群众参与积极。示范区应当积极传承红色基因,赓续革命传统,发扬老区精神,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政治引领作用明显。坚持示范区为农民而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依靠群众力量,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历史贡献突出,前期准备充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前期已纳入示范区项目库,已全方位开展准备工作的备选示范区,以及为中国革命胜利作出突出历史贡献的革命老区县的示范区。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列为支持对象:示范区规划建设存在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以及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等情况;示范区所在县违规举债搞建设导致隐性债务风险突出的;示范区规划建设项目盲目铺摊子、大拆大建,存在垒大户、堆盆景等形象工程的;示范区所在县“十四五”期间已经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项目资金补助支持的不再重复安排。
四、2023年项目申报程序
为提高示范区申报质量,2023年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支持对象采取差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产生,本年度共安排63个申报名额。其中,对28个有革命老区县的省份各安排1个基础名额,对革命老区县数量较多的16个省份各增加安排1个政策名额,对2022年度评估成绩为A和B等次的19个省份各增加安排1个绩效名额(详见附件3)。各级乡村振兴、财政部门按照如下程序,共同组织指导申报工作。
(一)县级自主申报。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编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详见附件4),由市级乡村振兴、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参加省级评选。
(二)省级评选推荐。省级乡村振兴、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竞争立项机制,按照分配的申报名额,从县级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出推荐的项目。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国家乡村振兴局和财政部。逾期未上报视同放弃资格。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少推荐或者不推荐。
(三)部门综合评定。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省级部门报送推荐的示范区进行评审,从申报示范区中优中选优确定48个条件突出的作为支持对象。省级乡村振兴、财政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对报送的相关材料和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对申报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负责。
五、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示范区建设有关原则和要求,扎实做好“选、建、管、评”各环节工作,不断提高示范区建设质量效益。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示范区建设作为加快革命老区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上下协同,压紧压实责任,精心谋划部署、高位推动实施。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资源要素支持示范区建设,推动形成多元投入格局,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强化入口把关。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科学编制《申报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筹资渠道、进度安排、创新任务等内容,科学绘制示范区建设路线图、施工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组织示范区申报评审,坚决防止平衡照顾、轮流坐庄,进一步提高示范区申报质量。
(三)强化过程管理。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项目走”的原则,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机制,自上而下构建完善监测体系,紧盯方案设计报批、招投标、采购、监理、验收、确权、后续管理等环节,压紧压实建管责任,跟踪问效督导落实,增强资金项目管理规范性和规划执行严肃性,确保示范区建设高质高效。实施过程中确需对《申报书》内容作出较大调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书面申请,省级乡村振兴、财政部门把关审批后,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备案。
(四)强化总结推广。把“出经验”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资金项目管理和经验总结探索“两手抓”,将经验探索与项目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面收集整理示范区建设档案材料,及时提炼总结、推荐报送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广可看、可学、可复制的路径模式,为革命老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益借鉴。
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
兴建设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
兴建设绩效目标表
3.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
区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名额表
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
兴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财政部办公厅
(代章)
2023年5月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司胡友俊,84419931;财政部农业农村司李若愚,685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