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跨越赶超的现代化河北,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根据《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站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专家及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四)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
二、签约专家团队条件
(一)申报单位以实质性项目合作为基础引进专家,由首席专家组建团队与申报单位开展合作;
(二)引进的首席专家需是副教授、高级职称及以上。
三、组织管理
(一)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按要求及时上报。本着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根据申报单位的条件择优审批,并由省科协授牌;
(二)设立单位是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负责制订本单位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做好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
(三)挂牌站点每季度应报送一篇工作动态,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工作站建设情况、成果取得、专家培训、专家事迹等内容。
(四)省科协对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前往站点督查调研,调研中发现站点发挥作用和运行状况不及预期的,将视情收回牌子,并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收集整理本地区申报材料,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二)报送材料:
1. 各市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推荐汇总表1份;
2. 拟设立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的单位报送《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申报表》1份(见附件1,电子版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3. 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4. 《专家登记表》1份(见附件2);
5. 专家的专业技术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
6. 运行管理制度(草案)、办公场所以及研发场所照片等工作条件证明材料。
(三)报送时间:请各市科协于7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河北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崔薇、孙华辉、张林青
联系电话:0311-86673401
电子邮箱:hbzxbgs@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3号
邮 编:050011
附件:1.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申报表.doc
(附通知扫描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科技专家 企业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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