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做好运城市焦化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2024-04-25 16:07:05

各有关县(市)工信局:

  为加快推进山西省国家绿色焦化产业基地建设,推动焦化行业从本质上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技术装备水平等核心竞争力,省工信厅印发了《山西省焦化企业标准化管理参考指南(试行)》,为做好全市焦化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广智能制造。推动建设和运营智能工厂,是完成企业的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焦化行业作为运城市支柱产业之一,智能工厂的建设成为重要的新趋势。焦化企业要持续深化自主可控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提高企业在生产运行、工艺优化、设备管理、安全环保、生产和销售管理、物流储运等领域的智能化水平,克服“标准温度”加热控制及其炼焦生产管理体系的弊端,借助自动化检测与控制技术,推进焦化行业制造过程智能化发展。鼓励新建焦化项目同步设计、建设、应用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散控制系统(DCS)、供应链管理系统(SCM)、产品数据系统(PDM)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提升焦化生产企业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实现两化深度融合。

  二、重视焦化安全生产。焦化生产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政策。焦化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型焦炉及配套煤气利用的企业应当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或一级企业;其他焦化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三级企业。企业应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9认证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认证,全面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外,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为职工遵章守纪提供标准和依据的同时有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严格落实环保制度。焦化企业应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导技术指南》中焦化行业企业分级管控绩效B级企业标准,配套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企业煤气鼓风机、循环氨水泵、消防水泵等应有保安电路、可靠应急电源或其他应急措施,焦炉煤气事故放散应设置自动点火装置,规范排污口建设。企业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和限值要求,做到达标排放,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按生态环境部门的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自觉按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保持稳定有效运行。

  四、项目采取准入管理。焦化生产企业新建项目采取准入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能源利用、土地使用、职业卫生三同时、环保验收、排污许可、安全生产、消防验收等进行合规性评价。通过《焦化行业规范条件》公告,是其项目合规性的重要标志,企业应积极主动申报《焦化行业规范条件》公告。

  各有关县(市、区)工信局要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好“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充分认识加强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引导有关企业主动作为,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焦化产业集群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筑牢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底盘。

  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