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五好两宜 ”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工作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 村(农牧)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 2023 年中央一 号文件“深化农村改革”、“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 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的任务要求,在总结完善美 丽乡村建设成效的基础上,2023 年中央财政支持启动“五好 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 以下简称试点)。现就有关工作 通知如下。
一、 重点任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农村综合 改革( 以下简称农村综改)守正创新、系统集成、特色鲜明、因势利导、正向激励的机制创新优势,坚持为农民建设,保 障农民权益,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 往,围绕 “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 乡风好、宜 居宜业” 的目标,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 力量,积极探索和美乡村建设有效途径,打造 “五好两宜” 和美乡村,促进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全面提升,推动人 与 自然和谐共生和乡村绿色发展。
( 一 )创新建管机制, 促进村庄各美其美、 美美与共。
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 和建设边界,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留住田园乡愁, 守住绿水青山。注重地域特色,尊重文化差异, 以多样化为 美,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因村 制宜,精准施策,促进村庄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 “ 富春山居图”。不搞大拆大建、大 包大揽、大融资大开发,防止 “堆盆景”。落实村庄公共基 础设施管护责任,促进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 用。
(二)创新组团发展机制 ,推动和美乡村串珠成线、 连 线成片。 深刻把握乡村建设规律,按照 “村点出彩、沿线美 丽、面上整洁”要求, 以沿路、沿河、沿景区、沿产业带、 沿山水线、沿人文古迹等区域为布局, 以中心村、历史文化 (传统)村落、红色村庄等为依托, 以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便利、人居环境舒适等为重点,提升乡村宜居宜业 水平,推动和美乡村串珠成线、连线成片、组团发展。
( 三 )创新经营机制 ,促进乡村生态资源、 美丽经济有 效转化。 聚焦乡村生产生活生态 “ 三生融合”,因地制宜挖 掘乡村多元价值,拓展乡村农产品供给、生态涵养、休闲观 光、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推动产业发展、农村建设、 乡村 生活生态良性循环。 以推动乡村生态资源向美丽经济发展转 变为切入点,深入挖掘和开发利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名优产 品、 民俗风情、闲置农房等乡村资源,培育农村电商、运动 健康、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致富。
(四)创新治理机制,推动科技赋能重塑文明和谐乡风。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搭建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加快推进乡 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构建线上线下相结 合的乡村便民服务机制,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 “ 四 治融合”。赓续农耕文明, 弘扬敦亲睦邻、守望相助、诚信 重礼的乡风民风,培育文明乡风、 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 动乡村社会形态完整有效、文化基因和美好品德传承弘扬, 促进乡村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二、 试点申报和确定程序
河北、 山东、河南、广东、 四川 5 个乡村人口大省可申 报 2 个,其他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以下统称省)可申报 1 个,可不申报或少申报,但不可多申报。2021 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评定结果为红 色的县(市、 区、旗, 以下统称县)不得申报。
( 一 )县级编制方案。 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向省 级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负责,对建设用地和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性作出书面承 诺,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需已履行完成合法合规用地程 序;筹集资金应依法合规,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 得新增村级债务。县级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 自然 资源等有关部门结合实际、 自主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参考模 版详见附件 1-3),试点实施范围不得超过 2 个乡镇或 10 个 行政村,也不宜过于集中于少数几个村。要合理确定目标任 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政策措施等,充分论 证试点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合规性、可行性;要科学评价 当地财政收支状况和其他筹资来源(不得包含政府专项债券 资金),不留资金缺口,确保后续项目实施和运营可持续。 试点实施方案内容力求简洁明了,正文(不包括附表)不超 过 12000 字,不附参考模板规定外的材料。
(二)省级审核申报。 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省级农业农 村、 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县级资料,确保试点方 案合规可行。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条件,优先选择县级党委政 府高度重视、基层组织战斗力强、农村综改积极性高、农村 综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工作基础好、具备较好发展基础和发展前景的地方开展试点。 涉及建设用地的,要指导县级人 民政府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用地保障,标注具体位置,并在申 报文件中附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商省级 农业农村部门后,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前将试点的申报文件 和试点实施方案报送财政部(纸质材料一式 8 份并附电子文 档光盘),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 三 )中央财政择优支持。 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组织 开展试点实施方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拟开展试点 的地区。按照两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中央财政通过农 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对 2023 年启动试点实施定额补助。 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中央 财政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社 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财政 资金使用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 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坚持机制创新与项目建设并 重,加强改革集成和政策协同,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 着力增强试点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激发乘数效应和 化学反应,最大程度释放试点整体效应,发挥典型和示范引 领作用。开展试点的省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省要按照 “省负总责、县抓 落实” 的要求,健全省级财政部门牵头、省级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试点县 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及时发现、纠偏出现的苗头性问 题。要推动试点县构建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财政部门牵头, 农业农村、 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县级试点工作推进机 制,加强政策衔接,统筹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实施、管理等 工作,有效落实实施方案。
( 二 )规范资金管理。 各地要严肃财经纪律,按规定 做好试点资金预算的审核下达、使用监督、预算绩效管理 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资金管 理流程,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要按规定及时足 额拨付资金、支付工程款,保障施工企业等合法权益。要注 重风险防范,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及 时发现、纠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 用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 三 )严格试点管理。 要强化负面清单管理,督促指导 试点县按照国家政策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持续健全试点 负面清单。试点项目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违 法违规占用耕地;坚决杜绝违规举债搞建设,不得新增地方 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要兼顾财力可持续和农 民可承受,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 经评估备案的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政策和实际情 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调整个别实施项目的,由试点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农业农村、 自然资源等部 门严格把关,确保调整后项目符合试点政策规定,有利于实 现试点绩效,提出审核结论并报财政部备案;实施方案重大 调整要先报财政部同意后方能调整。
( 四 )加强考核评价。 试点省要坚持绩效导向,建立激 励约束机制,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围绕试点任务推进、支持 政策落实、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机制探索总结、资金使用的 合法合规性和试点成效, 以及是否存在违反负面清单等方 面,组织开展中期评估,于后续年度 3 月底前将评估报告报 送财政部。 中期评估合格的,再给予一定奖补;评估不合格 的,要在评估报告报送前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安 排资金支持,取消试点资格并予以通报。
附件:1.XX省XX县(市、区、旗)“五好两宜”和美乡村 试点试验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2.XX试点试验任务清单
3.XX试点试验绩效目标申报表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5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