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阳泉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的通知
根据《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创新驱动奖补政策十四条的通知》(阳办发〔2017〕49号)和《阳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阳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阳科发〔2021〕31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1年度通过认定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标准
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先期给予10万元补助;规模以下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连续第二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连续第三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先期给予10万元补助;连续四次及以上的按首次认定标准补助;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先期给予10万元补助。
三、申报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1)、《阳泉市科学技术局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表2)、《承诺书》(附件3),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所在县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企业申请表,并结合企业运营情况进行审查,出具推荐函及汇总表(附表4、附表5)一份,加盖公章后,纸质件及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市科技局产业科,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将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作为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支持企业创新的重要举措,及时通知所属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填报。
2.各县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把关。认定后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予奖励;在历次审计、巡视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不予奖励。
3.各申报企业应对所填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有数据符合高企相关要求。
附表: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
2.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3.承诺书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推荐汇总表
5.项目账号信息汇总表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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