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朔州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申报通知 / 2024-07-24 14:23:53

为加快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加快提升全市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特制定《朔州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朔州市发改委

联系人:温星星
电话:0349-5989349
邮箱:szfgw5989678@163.com

  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朔州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高端化、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发展为方向,聚焦转型发展,补短板、锻长板,全力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构建我市现代服务业体系,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一)商贸服务

1.通过支付平台发放数字消费券,重点推动零售、餐饮、住宿等领域扩大消费,加大对家电、成品油等带动效果好的消费品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促进汽车消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对未达到强制报废要求的老旧高排放车辆提前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车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组织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发展“互联网式废旧物资回收”、家电家具租赁等新模式。鼓励居民小区设置废旧家具临时堆放场所,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家具配送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前提下,依法推广特种机器人、电梯、乳制品等我市特色民用产品精材晋用。持续开展建筑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面梳理我市建材生产企业,鼓励企业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提高企业建材产品科技含量,激励企业建材产品取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5.规范废旧金属回收、交通运输等发票开具行为。允许符合条件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开具发票,以符合规定的凭证作为入账凭证。支持符合条件的网络平台运输企业按规定开具发票。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接,推进煤炭交易平台建成。(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

6.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推荐怀仁怀贤商业步行街申报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步行街业态布局和经营品牌品质。引导步行街区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打造集聚商贸流通、观光旅游、休闲购物、文教健身、餐饮娱乐、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示范性现代文旅商特色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7.鼓励餐饮企业提质升档,丰富提升菜品,创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推动"互联网十餐饮"发展。办好朔州“美都汇晋北美食嘉年华”、晋北名吃、异国风味名吃展示月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培育电子商务新业态,培育电商直播新模式,争取1个省级电商直播基地。联合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帮助本土电商企业打造爆款单品和品牌,提升电商企业竞争力。支持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发展社区消费,改造提升一批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设施,打造便民消费圈。对新建或改造的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给予资金支持。结合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21年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97个。结合学校、医院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办公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改造(改扩建)需求,有序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支持社区开展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健康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10.推动农村消费,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提供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农产品收购、农产品加工、商品配送、废旧物资回收等多种服务。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争取2021年度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1.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培育壮大朔州市爱心家政公司“晋嫂当家”家政服务品牌,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活动,依托公司旗下“爱心职校”继续建立3-5个家政实训基地。推进家政服务业务提质扩容,培育壮大“爱心家政”“朔州保育员”等家政服务品牌,建设家政劳务输出基地。2021年年底前,对在岗家政服务人员全部实现“回炉”培训1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二)房地产业

12.通过信用评价激励、支持高信用等级企业核增授信额度等方式,支持房地产企业打造一批全装修、智能化、绿色低碳的宜居示范项目。做好装配式建筑推广和应用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人行朔州中心支行、朔州银保监分局)

13.组织开展房展会、房博会,引导住房需求入市。鼓励房地产企业创新线上线下融合销售,增加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规炒作等行为,打造健康有序的住房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文化旅游

14.推动开展“游山西·读历史”活动,分年度、分区域开展中外游客免头道门票优惠活动,国有及国有控股运营的A级以上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鼓励其他景区积极参与。继续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游览。(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打造5条成熟的主题旅游线路,建设2处国宝级文物活化利用试点,培育10个研学实践教育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 办好塞上朔州长城旅游节,围绕内外长城、右玉精神、绿色生态等品牌,组织旅游形象宣传活动,宣传朔州的各种旅游产品,拓展省内外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体育服务

17.推进落实公共体育场馆等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应开尽开,向社会提供丰富的公共文化体育产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推进体教融合,支持学校与体育部门建立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组织参加全省以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积极推动校园足球、篮球运动项目普及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19.积极发展山地户外、水上、冰雪等时尚运动产业,大力培育在线健身、线上赛事等新业态,打造怀仁金沙滩国际风筝节、右玉国际马拉松、右玉国际马术节、环太原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右玉段比赛、县域足球比赛等全民健身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养老托育服务

20.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大力培育养老市场主体,扶持养老龙头企业,建设一批设施一流、功能完善、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效”改革,加强综合监管,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和激励养老机构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快县级综合性养老机构建设。落实《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实施区域性养老服务供养工程,整合乡镇敬老院,鼓励采取公建民营方式,进行提质改造,打造区域性养老中心。推进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多元化、连锁化运营,推广怀仁等地做法,交给第三方专业机构连锁运营。积极申报朔城区友谊街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和朔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南刘家河中心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深入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建设一批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全市建设7家普惠托育机构,逐步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六)教育培训服务

23.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主动增设或建优建强养老、托幼、旅游、家政等服务业相关专业。深化产教融合,建设培育10家左右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 3—5个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24.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力争从业人员中技能人员比例达到2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员比例达到30%。完成技能培训5.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非营利性服务业

25.促进财政支出稳步增长,在预算安排、执行和资金拨付上,优先安排保障工资支出。加强工资保障监测预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八)交通运输

26.按照不降低差异化收费优惠幅度的原则,继续实施分路段、分行驶方向等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均衡调节局部路段货车通行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7.开工建设朔州机场,进一步提升省际互联互通能力。(责任单位:朔州市机场公司、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现代物流

28.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多式联运、城乡共同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建设应县农副产品及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应县枢纽型内陆港综合物流园区专用线工程和朔城区现代农业嘉年华建设项目、应县四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四个商贸物流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29.支持冷链物流相关龙头企业推进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藏运输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30.将“快递进村”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重点,通过“快快合作”、“驻村设点”、“快商合作”、“交邮合作”、“邮快合作”等多种模式,分县区分品牌,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全市建制村“快递进村”。同时在备案审批上开辟“绿色通道”、借助商务部门“电商扶贫”政策红利,加速“快递进村”进程。(责任单位:朔州市邮政管理局)

(十)现代金融

31.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推动“信易贷”综合服务平台落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信易贷”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及信用贷款投放比例。加大全年再贷款再贴现限额管理力度,组织辖区内地方法人机构落实好各项货币政策,强化稳企业保就业实施效果,继续提升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和信用贷款支持两项政策工具宣传力度。(责任单位:人行朔州中心支行、朔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32.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持续推动绿色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源向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领域倾斜。(责任单位:人行朔州中心支行)

33.合理增加信贷投入,特别是加大中长期贷款发放力度,保障转型发展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责任单位:人行朔州中心支行、朔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十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34.培育组织企业建立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产业技术联盟、院士(博士后、教授)工作站等支持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发展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持续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以及研发机构占比大幅提高。2021年力争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户,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35.持续完善以智创城为载体的双创体系,构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十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中介机构作用,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加强企业申报培训、资料完善、推荐服务等工作。2021年,组织申报2家省级众创空间,1家中试基地,1家成果转化示范企业,11家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36.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有效转化。利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牵线搭桥。特别是在大医院、科技馆、学校以及公交车、共享单车、电表、水表等重点领域率先推广应用5G技术,带动5G商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二)软件和信息服务

37.充分发挥我市区位、气候、能源、电价等优势,连接全省一体化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积极争取大数据中心国家、省枢纽节点在我市布局,推进山西右玉晋西北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38.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行业领域新型技术应用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88号)的要求,从2021年-2022年,实行“试点先行、示范引路、渐次推进”的原则,在教育、医疗、能源、交通、金融、制造、通信、文博等行业内推动信创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39.探索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新模式。推动实现家庭和商务楼宇千兆接入能力全覆盖,推动超高清视频、网络游戏、VR/AR 等高带宽服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三)服务贸易

40.支持中医药服务和文化服务出口,推动服务外包快速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建立外包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取得国际通行资质认证、开展人才培训、参加相关服务外包产业的各类国际性展览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41.组织企业加强市场开拓,扩大业务规模。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上海)、深圳高新技术交易会等展会,通过展会,拓宽企业发展思路,增强业务能力。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境外办事处拓展外包业务。联合宣传部、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我市文化贸易出口和中医药出口企业调研,挖掘重点企业潜力,确定重点服务贸易企业,推动企业走出去开拓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四)高端商务服务

42.发展会展服务,支持企业创新网上办展,开展线上线下办展的融合发展新模式。引深山西品牌丝路行和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 ,鼓励支持各级开发区、各类产业园区组团参加广交会、进博会和省商务厅、商务部推荐的境外展会等国际经贸交流活动,探索“中华行+”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3.推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服务发展,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推进专利代理行业监管“蓝天”专项行动。推动专利技术在我市医药制造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和非金属矿物制品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中的高效运用,实现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最大化。力争建立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打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4.加强免费法律服务咨询便民工程宣传。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严格执行免费法律咨询值班工作,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五)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45.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工程,抓好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加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名录库建设,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融合发展。继续抓好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在怀仁市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金融创新服务试点,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6.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围绕筛选的九类60个农牧生产主导品种、五大类20项主推技术,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加种粮比较效益,提高农民群众的经营性收入。支持研发推广丘陵山区小型农机和智能农机设备,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组建(中国)朔州药茶研究院,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7.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在脱贫地区巩固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脱贫地区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提升脱贫地区电商扶贫人才培训质量。同时积极争取2021年度“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

(十六)平台经济

48.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仓储业、网络货运等平台,形成平台经济集聚区。(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七)智慧应用场景

49.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政务服务、交通、教育、医疗、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创新特色应用。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开展政务数据共享需求调研工作,实现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与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和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工作。推进三级综合专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探索“5G+远程医疗“等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0.面向产业升级,加强5G、工业互联网、工业自动化控制等技术示范应用。以产业智慧化和制造业服务化为重点,促进制造与服务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搭建模块化、柔性化制造系统与价值交互平台,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众包、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促进制造企业向创意孵化、研发设计、售后服务等产业链两端延伸,建立“产品+服务”盈利新模式。支持装备制造业企业向下游服务环节延伸,发展物联服务、远程控制、售后服务等新型业态。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型制造企业按照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五、强化服务业支撑保障

51.完善惠企政策。鼓励各县(市、区)通过财政补助、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动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加大租金减免力度,允许连锁企业单个门店享受小微企业租金减免政策。推动流通企业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尽快全面落实,支持具备条件的转供电用户改为直供电。(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2.扩大对外开放。丰富对外投资方式,优化对外投资结构,引导企业有序走出去,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推进投建营一体化,带动更多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3.开展试点示范。在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打造特色鲜明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2021年重点推进朔州汽车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4.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与省统计局沟通对接,研究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核算工作。开展服务业企业入库入统工作,推动应统尽统。重点选取新入库企业、准规模企业、联网直报疑似问题企业、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的服务业企业,建立动态服务对象企业库。(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55.加强统筹协调。朔州市服务业“补考进位”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月开展工作调度,建立预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6.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服务业提质增效工作,认真抓好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逐一明确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要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和分析预判,每月20日前分析预测当月工作进展;每月3日前,对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确保重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形成推动服务业发展有效合力。(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7.强化监督考核。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定期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开展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确保任务按照推进方案明确的序时进度扎实有效推进,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