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三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2024-07-25 14:11:46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商务外资主管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23〕20号)关于加强资金政策支持有关要求,按照《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资〔2022〕101号)政策支持标准,现就做好第三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奖补标准

(一)开办补助奖励资金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我省新设立的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按规模分档给予开办补助。同一家500强及其在我省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二)经济贡献奖励资金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我省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根据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度,分档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不包括财政独立核算的开发区内企业。同一家500强及其在我省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1500万元。

(三)引荐企业奖励资金

对以商招商引进上下游的已落地项目的引荐企业,给予引荐企业奖励。引荐企业奖励分为签约落地奖、投产落地奖和资金到资奖。

以上项目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第一批、第二批已申报项目请勿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同时采取线下和线上两种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线下报属地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初审,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片区)内的企业报晋中市商务局初审。属地初审通过后,再将有关材料线上上传申报。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下申报

企业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初审单位,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目录清晰,统一装订。初审单位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报告及审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以正式文件于2024年7月31日前报省商务厅。

(二)线上申报

属地初审通过的企业于2024年9月1日前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晋企惠”,网址:https://zcfw.sxzwfw.gov.cn/)准确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1.申报单位登陆“晋企惠”平台自行注册账号。已在平台注册账号的,可直接登录进行申报。

2.根据资金支持方向,“晋企惠”平台“第三批(2024年度)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设置开办补助、经济贡献、引荐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三个版块,申报单位须根据自身申报方向选择相应版块在线提交材料。

3.申请材料分为“基础材料”和“专项材料”两部分,“基础材料”为必填项,“专项材料”为根据自身申报方向选择提交相应材料。

4.每个项目的电子扫描件须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初审单位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报告及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扫描上传系统后报省商务厅。

三、申报材料补充要求

申报材料、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认定标准请参考《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资〔2022〕101号)。根据审核工作需要,申报企业须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经济贡献奖励资金的企业,须提供申报期内企业工业总产值/产值/营业总额/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有关证明材料、社保参保人数证明材料。纳税情况须填写纳税情况明细表(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申请引荐企业奖励资金的企业,须提供被引荐企业落地项目签约协议(合同)、被引荐企业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商务外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资金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500强企业投资的企业和项目,做好重点宣传,做到应报尽报。

(二)做好申报初审工作。初审单位要履行好项目初审的主体职责,严格报送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按要求以正式文件报送。严把资料审核关,对于材料中重点环节要实地核查,确保做到材料与实际相符合、奖励资金与实际标准相符合、奖励主体与实际贡献者相符合。开办补助奖励、经济贡献奖励、引荐企业奖励要分别报送,报送格式按附件要求执行,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附件齐全。

联系人:景层艳  省商务厅外资处

电话:0351-4082117

邮箱:waizichu_225@163.com


附件:

1.各市初审报省商务厅文件格式

2.申请奖励资金企业汇总表(样式)

3.纳税情况明细表(样式)


山西省商务厅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

晋商资函〔2024〕266号(附件).doc

政策解读:

全省第三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