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 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
按照2024年度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工作安排,为加快自主创 新基础产品和工艺推广应用,着力解决“不好用、不敢用”难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开展2024年度重点产 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推进机构(以下简称推进机构)征 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推动自主创新基础产品和工艺推广应用为目标,聚焦盾构 机轴承、大功率风电机组轴承等42个重点方向(见附件1),采 用“揭榜挂帅”模式遴选推进机构,由推进机构组织产业链上中 下游、产学研用各环节推动上述方向产品、工艺的适配应用,促 进形成整机(系统)和基础产品互动发展、上中下游互融共生的 产业链协同创新格局。
二、申报要求
(一)推进机构主要职责
推进机构一般由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 的行业机构、龙头企业等实体承担,负责组织有关企业、高校、 科研院所等,针对应用过程中需要着重解决的检验检测、试验验 证、标准制定、场景适配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组织 实施,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要素对接,协调解决实施主体遇到 的主要问题。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进机构组织参与单位编制《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 应用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2)。实施方案要围绕推广应用方向 的总体目标,以制约产品、工艺推广应用的问题为导向,科学设 置明确、可量化、有标志性的阶段性目标,系统安排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明确目标任务的实施主体。
2. 推进机构组织参与单位签订联合开展推广应用的合作协 议书(或能够体现合作情况的类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 合作内容、产品应用条件和目标、任务分工等,确保各项任务主 体明确、责任清晰。
3.推进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工作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区域内行业机构、龙头企业 申报。中央企业(集团)、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申报,或 作为主体申报。
(二)请于2024年7月26 日前,组织申报单位通过网上申 报系统 (https://ytl.cii—contest.cn/) 填报《重点产品、工艺 “一条龙”应用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信息(技术支撑:李清敏, 010—88684332)。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将组织对推进机构申 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评审结果遴选推进机构,经公示后正式公 布实施。
附件:1.2024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方 向
2.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实施方案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 段翔宇010—68205146
杨青010 — 68205147 国 务 院国 资 委 刘四威010—63191439)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