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虹商务〔2016〕4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除外)。
二、评价材料
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2019年度、2020年度工作总结(附件1);
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其他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所获各类资质、品牌、行业标准制定、奖项等)。
附件材料可登陆邮箱hkswwxz@126.com自行下载,登录密码123456abc。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装订成册(盖骑缝章)提交至虹口区商务委员会(飞虹路518号13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kswwcyk@126.com。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陈林娇 25658349
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评价工作的,应向虹口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逾期不报送评价材料的视作评价不合格。
附件: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虹商务[2021]9号附件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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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商务[2021]9号附件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