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实验室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安排,根据《大同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同科发〔2015〕41号),现将2025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年,将持续推进市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严格控制建设数量,注重建设质量,建设“定位清晰、布局合理、梯次衔接、开放共享、富有活力”的市重点实验室体系,打造聚集培养人才、开展重大科技任务攻关、产出高水平成果的科技创新高地。
重点支持在无市级及以上实验室的优势学科、特色产业领域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同时兼顾前沿、新兴、交叉、边缘学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的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大同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2、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均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区县、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驻市高校院所可直接推荐。
2、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简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3、请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大同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dtkjtl@163.com。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法规科:铁 璐 电话:0352-5022959
附件:
大同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