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主承包服务商遴选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2025-11-07 10:21:17

津滨工信发〔2024〕8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主承包服务商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津滨工信发〔2024〕3号)和《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滨工信发〔2024〕4号)要求,现围绕智能测控装备制造业、重大成套设备制造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三个细分行业(以下简称“细分行业”),遴选主承包服务商,牵头推动滨海新区上述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各细分行业确定一家主承包服务商,按城市试点工作任务要求签订主承包服务任务书,以优化组合方式组织入选的数字化服务商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数字化转型实施等工作,确保完成城市试点绩效目标。

二、遴选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具备在滨海新区内开展业务条件和能力,在天津市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参与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50人,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较深的滨海新区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知识积累、较好的项目实施能力和较为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以及相关行业数字化转型成功案例;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统筹推进滨海新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和完成细分行业绩效目标的能力,对实施成效承担绩效考核任务;

(五)申报单位须同时参加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遴选。

三、相关要求

对主承包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入选主承包服务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凡入选的主承包服务商如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将采取递补方式进行调整。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主承包服务商申报书》(详见附件1);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采用“书面评审+现场答辩”方式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并经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三)根据评审得分和入选单位各自特长特点,统筹确定各主承包服务商负责的细分行业,并签署任务书,相关信息对外正式发布。

五、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于3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电子版光盘2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与交流合作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5号楼4楼5430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主承包服务商申报书

2.滨海新区中小企业城市试点智能测控装备制造业绩效目标

3.滨海新区中小企业城市试点重大成套设备制造业绩效目标

4.滨海新区中小企业城市试点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绩效目标

2024年2月26日

(联系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赵 堃;联系电话:022-6670765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