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机电办《关于请做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监管工作细则》)(商办贸函〔2017〕345号)及《商务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第三版)》(商办建函〔2021〕407号)要求,结合国家招投标领域专项工作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范围
(一)监督检查对象。在中国国际招标网注册的省内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及我省相关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
(二)被检查机构及项目数量。根据《监管工作细则》第八条“对所属招标机构的年度检查率应当不低于所属招标机构数量的10%。随机抽查的所属招标项目数量,应当不少于5个或者上年度所属招标项目数量的1%(两者以高者为准)”之规定(累计机构72家,2025年项目数量10个),确定被检查机构数量7个,被检查项目数量5个。检查项目的同时可进行机构情况检查。
(三)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规定的内容,进行实地检查。
二、监督检查原则
(一)双随机抽取原则。在中国国际招标网随机抽取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从中国国际招标网山西省机电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每次抽取不少于2人。
(三)抽取被检查机构和项目原则。抽取机构时,按照机构网上注册及开展业务情况,覆盖2025年新注册机构和之前已注册机构;抽取项目时,主要集中在2025年的招标项目,覆盖依法必招和非依法必招,且不集中于同一行业或地区。
三、组织与实施
(一)抽取分组
11月底前,在网上进行有效抽取并组成检查组。随机抽取机构7个和项目5个。
(二)开展实地检查
11月底前,开展书面和实地检查。
1.将提前通知被检查机构具体检查时间。
2.进行书面和实地检查。按照《监管工作细则》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调阅招标、投标文件和机构注册资质文件、查看机构场所等,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机构合法合规情况依法实施检查。
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实际填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4.汇编政策进行宣讲。
(三)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记录,由执法检查人员签字后存档并上传招标网公布。
2.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结果。对不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总结报送
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商务部报送书面材料。
四、工作要求
执法人员实施检查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依法持证执法;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妨碍被检查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被检查机构礼品或其他好处,不得向被检查机构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
1.2025年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表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检查记录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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