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优势创新资源,加速培育数据市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按照《山西省2025年数据领域“揭榜挂帅”工作细则》要求,拟组织开展全省数据领域“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开展一批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路径的研究成果,推出一批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创新成果,产出一批可实现落地转化的项目成果,提升我省数据领域核心创新能力,为不断做大做优我省数字经济提供强大动力。
二、榜单方向
1.数据法治建设。围绕数据领域规则框架、市场规范、权责划分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2.数据资源。围绕数据汇聚、治理、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3.数据流通利用。围绕高质量数据集、可信数据空间、数联网、数场、数据元件、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等数据流通利用关键技术,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4.数据标准。围绕地方数据领域标准能力提升、体系建设、贯标应用、赋能发展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5.数据产权。围绕数据产权场景应用、数据产权市场化价值化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6.数据资产化。围绕数据企业培育、数据资产登记、金融质押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7.数字人才建设。围绕数字领域人才引进、校企联合培训、高校学科设置、创业孵化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8.数据流通安全。围绕数据流通领域的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技术应用、数据安全管理能力评价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9.大模型赋能行业发展。围绕AI赋能工业化、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气象等行业领域,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10.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围绕数字产业发展规划和集聚发展、布局和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11.算电协同。围绕能源管理、计算架构优化和智能调度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12.具身智能。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及其相关产业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13.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围绕数据治理、数据标注、高质量数据集的建设、应用、交易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14.电力数字化。围绕能源电力数字化转型需求,构建智慧调度、预测预警、能效优化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
三、揭榜方条件
1.揭榜方为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等独立法人单位,鼓励揭榜单位联合省内外具有研究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2.揭榜方要围绕榜单方向,细化揭榜任务,明确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及预期成果,理论研究类应至少完成一个研究报告,技术创新类应至少形成一个创新成果,场景应用类应至少打造一个应用场景或实践案例。
3.揭榜方和联合申报主体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信用状况良好(以信用中国、信用山西查询结果为准)。
四、工作程序
(一)资料报送。请揭榜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填写《2025年山西省数字领域揭榜挂帅申报书》(附件1),并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印有公章揭榜挂帅申报书和承诺书(附件2)发送至省数据局邮箱。
(二)评审公布。省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公布揭榜单位和相应揭榜任务。
(三)组织验收。揭榜单位在完成所承诺的揭榜任务后,及时提请省数据局组织验收。省数据局将集中评选一批优秀成果,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并依托各类相关会议、论坛和活动等予以推介。
(四)项目管理。验收通过的项目责任人及相关研究人员择优纳入我省数字领域标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申报单位优先纳入我省新场景联合创新机制,技术创新类和成果转化类的项目纳入我省项目储备库,优先给予政策资金奖励。
联系人:郭江蓝0351-3918433
吕 鑫0351-3918432
邮 箱:szkjhjjssjsc@163.com
附件:1.山西省数字领域揭榜挂帅申报书
2.承诺书
山西省数据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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