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财政局关于推荐2022年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申报通知 / 2025-12-24 17:27:17

各区县人社局、财政局,新区人社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提升青年就业能力,促进就业,根据《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精神,决定在我市认定一批见习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1.见习单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有一定发展潜力和规模,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且能引导、示范和带动当地见习工作;
  2.年度内接纳见习生人数在本级办理机构排名前10位,并落实见习指导师制度;
  3.每月通过银行卡按时为见习生足额发放见习补贴,且单位补贴金额高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见习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省级见习示范基地。两年内平均每年接收见习人数在50人以上,留用率不低于30%的见习基地;
  2.市级见习示范基地。两年内平均每年接收见习人数在20人以上,留用率不低于30%的见习基地;
  3.区县级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4.比例。见习示范基地数量占本行政区域见习单位总数比例,市级不超过2.5%,县级不超过5%。
  二、申报流程
  (一)见习基地申报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见习单位12月1日前向所在行政区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铜川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申报认定表》(见附件1)。
  2.条件评估。对申报单位见习场所、管理、见习补贴发放、留用情况等进行考察评估并提出意见,资料报送市级和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认定机构)。
  3.认定授牌。各级认定机构对本级的见习基地发文认定并授牌。
  (二)见习示范基地申报流程。
  1.省级见习示范基地。单位申报和条件评估同见习基地申报流程,再由各区县认定机构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省级认定。
  2.市级见习示范基地。单位申报和条件评估同见习基地申报流程,再由各区县认定机构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市级见习单位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直接认定。
  3.区县级示范基地。认定流程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4.授牌与奖励。各级认定机构对本级的见习示范基地发文认定并授牌、奖励。省级见习示范基地奖励5万元,市级见习示范基地奖励3万元,各区县奖励标准自行确定。一次性奖励金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列支。
  三、持续加强管理
  (一)推荐和申报时间。请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区人社局在12月10日前,将推荐和认定省、市见习示范基地的《铜川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申报认定表》,上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部,联系电话:3185969。
  (二)期限和考核。各级见习基地和见习示范基地挂牌期限一般为两年,两年期间,各级认定机构对基地运转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见习基地予以摘牌。
  (三)宣传。不断加大见习基地和见习示范基地的宣传和推介,优先向其推荐见习人员,积极引导和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利用其营造见习工作良性开展氛围,持续推进见习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指标任务。根据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川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铜发改规划〔2021〕152号)精神,“十四五”期间我市需新建就业见习基地100个,各区县2022年见习基地认定的指标不少于5家,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铜川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申报认定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