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2026-01-27 17:00:15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202632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2026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的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应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附件1)相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一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属地原则,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所属县区人社部门。

2.县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后,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23日(周)前连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发展服务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初审后,择优推荐报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如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因国家战略性需求等特殊原因需及时设站,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申请并报送。

4.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的申报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有关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的名单核查有关单位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备案,对不符合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6.申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备案结果。

7.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办理开通全国博士后进出站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等事宜。

三、有关要求

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附件1)。

2.县区人社部门要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好属地申报工作,从严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实履行初审责任,确保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对未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要做好有关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3.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对设站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佐证材料,与申请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40页。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妍,联系电话:0551-63536511

邮箱: aurorahf@163.com

 

附件: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doc

附件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xlsx

附件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xls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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