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2026-01-29 17:58:18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23〕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我省“6178”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制造业“4433”万千亿产业体系的企业是重点申报主体。
  (二)申报材料
  1.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
  2.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4)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技术中心成立文件
  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5)

7.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8.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6)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202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切换进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运行评价,于3月1日-4月30日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企业申报资格,对企业规模、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限定性指标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把关,会同同级联合认定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企业申报材料在系统内提交后,县(区)即可进行线上初审,线上初审截至时间为5月7日(县区审核期间,可将申请材料退回企业修改)。
  3.推荐上报。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8日前行文推荐上报省企业技术中心初审工作情况、推荐名单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至市工信局科技科。

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

截至2024年底,已获认定且历次评价合格及以上的省企业技术中心。

(二)评价材料

1.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附件3)
   2.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4)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5)
  6.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7.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5)
    (三)评价程序
 1.提交材料。参与评价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编制评价材料,于3月1日—4月30日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ah.gov.cn/)-工业云平台-数据报送入口在线提交
  2.初审上报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省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系统审核时间截至57日。
  3.情况上报。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初审工作情况及审查意见(纸质版一式1份)58日前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

三、其他事项

1.申报(参与评价)企业按通知要求和系统填报说明认真编写申请(评价)资料、上传佐证材料和情况说明,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好初审关,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工作。
  3.已获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涉及更名、主体变更的,请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7),由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58日前行文上报。

 

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联系人:孙凯,联系电话:0551-62871819

省新技术推广站联系人,吴志峰,联系电话:0551-62871696

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科联系人:杜晓童,联系电话:0552-2153038。

 

附件:1.《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4.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
        5.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6. 申报企业承诺书
        7. 企业变更证明材料


 

20253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