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的通知》(忻财教[2025]62号)文件,现拨付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金50万元。请各相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项目任务书的签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签订的范围
本次签订任务书的单位为下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1)。
二、任务书签订的具体要求
1、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建设内容等信息必须与申报书一致。
2、项目实施内容要求条理清晰,技术指标要详细准确;分阶段实施目标要详细说明工作进度及目标。
3、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开户银行账号要求为本单位的有效基本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名称一致,开户银行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同时提供开户银行行号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应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票据须加盖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章、财务人员签字或签章(票据背面写清楚开户单位、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行号和银行账号)。
4、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在2025年10月,项目终止时间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完成所需时间自行确定,一般不超过两年。
5、项目任务书(一式五份)、创新平台建设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样表附后)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交由各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各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统一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
三、其他要求
1、各项目组织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办理任务书签订和拨款申请相关手续,对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项目任务书、资金申请等内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报送。
2、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22〕30号)的要求,严格管理资金,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及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四、联系方式
基础与成果科:李振庭 冯振宇 3399646
附件:
3.项目任务书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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