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充分发挥竞赛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开展以“技能照亮前程”为牵引,以“百行百业、人人出彩”技能提升行动为抓手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现将2026年度全省拟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竞赛赛事活动公布并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规范竞赛活动组织
(一)竞赛分类
2026年全省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包括:省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1项--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64项,其中:省级行业一类赛44项,省级行业二类赛9项,其他赛11项(详见附件1-1);市县级职业技能竞赛18项(详见附件1-2);企业级职业技能竞赛7项(详见附件1-3)。
省级行业一、二类竞赛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三、四、五、六大类,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工种)。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或者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但具有行业、企业标准,并紧贴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偏重操作技能的竞赛项目也可酌情纳入。
省级行业一类竞赛是指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会同我厅组织的跨行业(系统)或重点领域竞赛,拟组织的竞赛活动是申办主体的主管或主营业务,具有覆盖面广、通用性强、从业人员多、影响力大、与全省经济社会联系密切的行业或重点发展产业。
省级行业二类竞赛是指由全省性行业协会(产业工会)组织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竞赛,拟组织的竞赛项目在本行业(系统)、区域内影响较大、行业属性较强、从业人员较多。
其他类竞赛是指各有关部门自行组织的岗位业务类竞赛。
(二)2026年度省级行业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统一冠名为“2026年度‘技能山西’职业技能竞赛----×××××大赛”。
(三)各竞赛第一主办单位应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督导工作。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确保竞赛健康有序发展。
二、提升竞赛工作质量。竞赛第一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命题。高质量组织赛后技术点评,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参照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自主开发相应评价规范,确保竞赛技术质量,但不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三、做好安全工作和宣传推广。竞赛第一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食宿、交通、训练、比赛等环节安全工作。科学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消防安全规定,配置赛场消防设施设备,认真做好火、电、气以及化学品等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有关单位要为参赛选手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做好医疗急救和保险工作。应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各项职业技能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鼓励面向社会集中开放办赛,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竞赛宣传,提高大赛的公众知晓度和职工参与度。
四、奖励政策规定。对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获得优秀名次者,将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和“三晋技术能手”表彰项目时间和名额要求,采取赛评结合的方式统筹确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称号人员名单。
按照《山西省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984号)的规定和流程,为符合要求的参赛选手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报送时间要求。请列入2026年度省级行业一、二类竞赛的第一主办或承办单位,务于12月31日前按照《山西省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984号)的要求上报省人社厅。同时,要将《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一并报回。不能按期报送的,视同自动放弃为获奖选手申报相关奖励政策待遇。
六、联系方式
(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竞赛办
联系人:赵军 0351—4727116
(二)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郜军 0351-3809215
附件:1、2026年度全省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赛事活动计划表
2、2026年度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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