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发展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战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榆发〔2021〕13号)和《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战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榆办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统一大市场有关规定,以及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创业载体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奖补实施细则》《榆林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科技人才引培研发投入奖补实施细则》文件具体要求(榆政科发〔2022〕6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第二批奖补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业载体、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吸纳技术合同交易、科技人才引培、科技研发投入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二、申报时间
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或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二)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行业属性初审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科技局,其中汇总文件报送至科技资源配置科(228室),其它材料分别报送相关业务科室。
(三)由市科技局按照程序审核确定奖补名单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奖补金额后按相关规定拨付。
四、有关要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一式1份,其中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技资源配置科(市科技局228室);科技成果转化(包括省级科学技术奖)、技术合同交易、科技人才引培、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等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服务科(市科技局307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工业领域科技园区、科技创业载体(不包括星创天地)等申报材料报送工业科技科(市科技局217室);农社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申报材料报送至农业科技与社会发展科(市科技局311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含附件与佐证材料)同时拷贝至相关业务科室。
(二)申报书中填报的联系人应真实有效,确保沟通顺畅。
(三)申报单位因自身原因误过当年申报的,不再追溯奖补。
(四)申报单位要规范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奖补资金原则上要继续用于技术研发、项目培育、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等相关支出,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联系方式:
科技资源配置科:席静 0912—3887192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服务科:曹蓉 0912-3885790
工业科技科:谷小瑛 0912-3885793
农业科技与社会发展科:王时乔 0912-3885536
附件:1、2026年第二批科技创新若干奖补项目征集信息汇总表
2、相关申报表
榆林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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