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申报通知 / 2026-06-09 16:23:03

各市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相关商协会: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商务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函》(商建司函〔2026〕379号)及《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晋安办发〔2026〕62号)要求,结合商务领域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刻汲取省内外及商务领域近期事故教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培育商务领域安全文化,提升商贸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为全省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三、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活动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商务部门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通过观看专题片、举办集中宣讲、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全面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鼓励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就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规范工作机制等内容开展研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隐患治理、风险防控的务实举措。在商务系统宣传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发表理论文章、实践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深入排查整治商务领域风险隐患。各级商务部门要结合进一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商务领域实际,深入开展全省商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成品油流通企业、旧货市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隐患辨识教育。加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的宣传应用,指导督促本系统、本行业学好用好清单,依法依规依职责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用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电子台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升风险隐患闭环管理水平。动员企业员工和消费者参与排查身边常见的安全隐患,推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整治”。对照《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刊载的典型问题,组织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改,深入查找商贸领域同类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在商贸企业中积极宣传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典型经验,鼓励企业员工查找身边安全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及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并宣贯12345举报电话、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小程序等渠道,鼓励社会群众对商贸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举报。

按照各级安委办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严厉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退出一批非法违法企业、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报约谈一批问题突出地区和行业”的行动,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在商务系统宣传平台开设“风险隐患曝光台”,推动商贸企业落实排查整改责任。聚焦商场、超市、餐馆、宾馆、加油站等重点经营单位,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帮扶,配合消防、住建、应急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督促指导商贸企业以隐患识别、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燃气泄漏处置等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

(三)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商务部门要深刻汲取朔州市山阴县“2·7”爆炸、太原市小店区“3·28”高层建筑火灾和长治市沁源县“5·22”煤矿瓦斯爆炸等事故教训,并结合商贸领域近三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督促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讲授安全警示教育课。充分运用“案例教育法”,组织与商贸企业特点相近的事故案例反思会,开展大讨论,以案促改。督促商贸企业组织全员开展岗位风险辨识,重点排查燃气使用、电气线路、消防通道、动火作业等风险点,完善岗位风险告知卡与应急处置预案。

(四)持续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商务部门要重点抓好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利用班前会、安全例会做好职工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餐饮企业燃气安全、商场消防安全、成品油企业储油加油安全的宣传培训。积极调动商务系统各行业协会力量,宣传贯彻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引导企业培育安全文化。

(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要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务实简约的原则,在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咨询站点,通过发放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普及安全常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大型商超、商业街区设立宣传站点。

(六)强化法治宣传。各级商务部门要督促商贸企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要持续抓好《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的学习宣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风险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提升一线员工隐患辨识和处置能力。

(七)大力培育安全文化。各级商务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等活动,配合做好“三晋安全行”采访工作,挖掘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典型经验。鼓励商贸企业利用自有电子屏开展安全宣传,推送安全科普知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读书、安全知识学习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级商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坚持节俭规范举办活动,注重活动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普及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氛围。请各市商务局于6月26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典型做法(含文字、图片等)报送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 系 人:王皎

联系电话:0351-4064590

电子邮箱:sxswtjsc@163.com

山西省商务厅

2026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