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管委会人事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经营秩序,做实落细机构年度报告管理制度,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及陕西省人社厅《关于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管理服务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28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上述机构在本市各县市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属地人社部门开展年度报告核验各项工作,按时保质梳理归集、规范报送各项核验材料。
二、需报送材料
严格执行属地报送规定,各机构向法人注册地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管委会人事部门报送全套资料,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附件1);
(二)2025年度完成统计年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附件2),无需提供第一项材料;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申报表》(附件3);
(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合法使用凭证;
(五)专职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在岗及从业佐证材料;
(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三、报送时限
(一)市行政审批部门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于2026年7月3日前,将核验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高新区榆溪大道75号劳动保障大厦5楼519室);
(二)各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核验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自行安排。
四、属地工作职责
(一)属地监管职责
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年度报告核验管辖划分以机构法人工商注册登记地为准,机构实际经营地址、业务覆盖范围、服务对象分布不调整属地监管权属。各县(市、区)人社局、管委会人事部门统筹负责辖区持证机构材料审核、实地现场核查、核验结果汇总及公示全流程工作,压紧压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
(二)资料汇总报送时限
各县(市、区)人社局、管委会人事部门须及时在本级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年度核验工作联系人、办事地址、咨询电话及申报截止时限。全部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汇总形成工作总结、实地核查台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核验情况统计表》(附件 4),以正式公文于2026年7月22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一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社局、管委会人事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明确的任务、时限和要求完成工作。
(二)规范结果公示。2025年度报告核验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人社局、管委会人事主管部门须在官方平台对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结论进行公示,分类列明核验合格、限期整改两类机构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需整改的机构,属地人社部门依法下达限期整改文书;整改期满未完成整改的,一律暂停其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验收仍不合格的机构,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依法予以查处。
(二)各县市区人社主管部门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核验为重要抓手,全面摸排梳理辖区机构经营状况,精准摸清行业底数,动态健全机构监管台账。聚焦无证“黑中介”、违规执业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从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持续净化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环境。
联系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一科 张丹丹
联系电话:0912-3895532
电子邮箱:635621032@qq.com
附件2:2025年度完成统计年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xlsx
附件4:202X年度xx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情况统计表.xlsx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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