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社〔2019〕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邢人社办〔2017〕195号)、《关于调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及计算方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邢人社办〔2019〕35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能力有关问题的通知》(邢人社办〔2020〕60号)、《关于印发〈邢台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邢人社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本级兰陌创联创业孵化基地、双桥创业孵化基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产业人才创业孵化基地、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五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申请,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已录入《河北省人社一体化服务平台》校验,现将审核通过的514户2022年10月-12月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和管理服务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请向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3日-2月27日
联系电话:0319-3690162
附件:
市本级五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2年10月-12月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资金情况汇总表
市本级五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2年10月-12月管理服务补贴资金情况汇总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