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财社〔2019〕118号)文件精神,区就业局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的申报补贴人员进行初审、公示,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对象,已于2023年11月27日支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来人、来电或书面形式,致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13-8658990),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0813-2604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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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财社〔2019〕118号)文件精神,区就业局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的申报补贴人员进行初审、公示,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对象,已于2023年11月27日支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来人、来电或书面形式,致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13-8658990),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0813-2604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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