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增补2024年度襄阳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公告公示 / 2024-04-15 17:04:38

局机关各科室、属各单位、各分局: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增补19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不含重复),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1

增补后,2024年度襄阳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有企事业单位共362家(不含重复),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6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6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14家,噪音重点排污单位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6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125

增补进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各分局要将本通知发送至增补进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督促其履行自行监测、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附件:2024年度襄阳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增补)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