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2024版)》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提报、区县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集中审核等环节,共4284人符合认定条件。现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人员情况如有意见,可向主管部门或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市委宣传部0531-51701264、市文化和旅游局 0531-51708790、市体育局0531-66608332、市文联 0531-66609556、市民政局 0531-51702529、市社科联 0531-51703097、市人才服务中心 0531-87081627、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31-517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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