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公布2024年新建邢台市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公告公示 / 2024-10-22 09:31:59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邢台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邢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邢台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经单位申报、归口推荐、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定、网上公示,同意将“邢台市新生儿疾病防治重点实验室”等33家市级研发平台(附件1)纳入2024年建设计划。
  请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工作组织,指导督促依托单位认真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新建市级研发平台请按照标牌样式及相关要求(附件2),自行制作并悬挂在研发平台科研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

 附件: 1.2024年新建市级研发平台名单

     2.市级研发平台标牌制作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