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和《市科委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修订印发天津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18〕1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区推荐、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天津异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空中客车(天津)飞机交付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异乡好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为天津市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三年。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商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