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市财政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3)整改情况公示

公告公示 / 2026-02-28 10:35:42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襄办文〔2024〕4号)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各类车辆1400多辆,只有28辆是新能源车,还有83辆国三柴油车未按期淘汰。

二、整改目标

支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配备新能源汽车。配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在公务用车领域完成省、市新能源汽车配备占比要求,每年更新占比不低于60%,逐步处置国三柴油车。

三、整改措施

按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的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安排预算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占比不低于60%。

四、整改完成情况

市财政已安排预算资金,支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占比不低于60%,其中2024年为88.4%、2025年为88.07%。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11日)向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韩璞         联系电话:0710-3535309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