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医疗专家依据国家标准进行鉴定,第3批经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共1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东楼523室
电话:12333,0551-62626469
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附件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 劳动能力
鉴定结论公示名单(第3批)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岁) |
所在单位 |
|
1 |
昌劲峰 |
男 |
47 |
合肥市索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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