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宋淑玲,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16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8010516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号昌平区人保局3楼305室
邮编:102200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3日
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宋淑玲,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16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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