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公告公示 / 2026-03-23 16:39:3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厂县社会事务局、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协议服务机构、参保单位:

按照我省工伤保险相关规定,通过对全市医疗服务机构就医管理、服务质量以及联网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我市已与43家医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机构签订了2024年度全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协议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协议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21]7号)的规定做好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康复和服务器具配置工作,严格执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及时上传相关数据,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好相关人员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为工伤职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各参保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应积极组织救治,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附件:廊坊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廊坊市市本级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