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2026年3月第二批

公告公示 / 2026-03-25 16:13:24

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陈士民等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25日至3月31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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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68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