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市直、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芜湖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7日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市直、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芜湖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