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公布2023年度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公告公示 / 2026-07-16 16:15:01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芜湖市经信局《关于印发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培育办法的通知》(芜经信企服〔2021〕70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自愿申报、县区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认定凯密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2023年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1.市级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4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2.市级示范平台纳入芜湖市“1+9+N”企业服务体系,入驻经信系统企业服务线上平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开展服务资源双招双引工作,支持打造企业服务应用场景及典型案例;主动对接县(市)区级企业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公益性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市级示范平台接受市经信局、市企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报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表。

附件:2023年度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