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1年度“揭榜挂帅”榜单

政策文件 / 2022-01-06 14:41:0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 切实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 重点专项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重 大攻关需求,凝练形成 2021 年度“揭榜挂帅”榜单,现将榜单 任务及有关要求予以发布。

       一、申报说明 本批榜单围绕智慧司法、金融和市场监管、教育治理等重大 应用场景,拟解决智慧司法数字大脑共性支撑技术等 8 个关键实 际问题,拟安排国拨经费不超过 17600 万元。除特殊说明外,每 个榜单任务拟支持项目数为 1 项。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 5 个, 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 10 家。项目设 1 名负责人,每个课题 设 1 名负责人。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 不低于 1:1。 榜单申报“不设门槛”,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 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申报团队 数量不多于拟支持项目数量的榜单任务方向,仍按程序进行项目 — 220 — 评审立项。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 索实行“负面清单”。

       二、攻关和考核要求 揭榜立项后,揭榜团队须签署“军令状”,对“里程碑”考核 要求、经费拨付方式、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并 将榜单任务目标摆在突出位置,集中优势资源,全力开展限时攻 关。项目(课题)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 去工作职位。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最终用户意见作为重要考量,通过实地 勘察、仿真评测、应用环境检测等方式开展“里程碑”考核,并 视考核情况分阶段拨付经费,实施不力的将及时叫停。 项目验收将通过现场验收、用户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在真 实应用场景下开展,并充分发挥最终用户作用,以成败论英雄。 由于主观不努力等因素导致攻关失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 责,并依规纳入诚信记录。

       三、榜单任务

       1. 智慧司法数字大脑共性支撑技术研究 需求目标:针对智慧法院建设中海量异构司法数据的知识应 用和智能服务能力不足,司法大数据在服务人民群众、审判执行、 司法管理、廉洁司法等方面尚未发挥最大价值等问题,研究智慧司法数字大脑原型并开展协同应用示范。

      具体需求目标如下: 

     (1)司法全场景决策要素的跨模态抽取技术。构建面向电子 卷宗、庭审音视频等数据的跨模态司法决策要素抽取系统,支持 在多元解纷、定罪与量刑、执行查控、监督管理等不少于 8 类决 策场景应用,决策要素抽取精度不低于 80%。 

    (2)以审判为中心的知识体系化生成与融合技术。构建以审 判为中心的知识生成与融合系统,融合司法知识与新兴领域知识, 实现面向互联网诈骗、知识产权侵权等不少于 5 类涉案领域的描 述型、规则型、关系型、规律型等 4 类知识表示,司法概念抽取 准确率不低于 95%,规则抽取准确率不低于 90%,关系抽取准确 率不低于 85%,规律挖掘准确率不低于 85%。 

    (3)司法知识推理与服务引擎构建技术。构建推理式知识和 服务引擎系统,面向案件审理过程提供阅卷辅助、量裁辅助、裁 判说理辅助等不少于 7 类知识服务,支持知识在线交互式推理, 推理准确率不低于 80%,响应时间不大于 3 秒,提供人机在线交 互、API 接口等不少于 2 种服务模式。

    (4)知识模型在线评估与增强技术。构建知识服务评估和增 强系统,结合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场景知识服务 形成涵盖召回率、准确率、响应时间等不少于 20 个维度的知识 服务综合效能评价指标,支持模型在线调优、压缩和自动部署, 模型调优效率平均提高 30%以上,自动部署时间不大于 60 秒。 

     (5)构建智慧司法数字大脑原型,支持知识库、知识图谱、 学习模型、统计模型等不少于 4 类多模态知识表征模型动态调度, 服务于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司法业务中的决策场 景,知识采用率不低于 80%,决策响应时间不大于 3 秒。集成上 述研究成果开展项目应用示范,支持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及其 他执法部门等不少于 5 个部门接入获取司法知识服务,开展服务 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的知识服务示范,知识推荐采信率 不低于 90%,知识服务能力能够支撑案件审判全流程。申请/获得 专利不少于 10 项、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10 项。 时间节点:研发时限为 3 年,立项 18 个月后开展“里程碑” 考核。 榜单金额:不超过 2400 万元。 其他要求:由优势单位与最高法相关部门签署“军令状”受 命攻关;由最高法指定不少于 2 个高级及以上法院开展应用示范; 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 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1:1。

       2. 面向金融犯罪的知识服务与资金电子数据证据审查关键 技术研究 需求目标:针对金融犯罪检察办案所需法律知识和司法案例 — 223 — 专业性强,资金电子数据规模大、关系复杂、隐含大量犯罪事实 等问题,研究面向检察办案的金融犯罪知识服务及资金电子数据 证据审查综合平台并开展应用示范。

       具体需求目标如下: 

    (1)基于法定罪名的金融犯罪法律法规、案例库、判例库 知识图谱构建技术。构建基于法定罪名的金融犯罪知识图谱服务 系统 1 套,涵盖法定罪名不少于 10 个,支持法律法规、证据审 查、犯罪事实要素、量刑特征等不少于 30 项特征要素,特征要 素概念层次不少于 6 层,实体关系不少于 30 个,涵盖中国人民 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等 10 个以上单位发布的有效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管理办法等,相关检察案例与裁判案例不 少于 1 万个,支持可视化交互、数据导入等不少于 2 种图谱构建 方式。 

     (2)基于案件特征的检察办案司法知识智能服务技术。构 建基于案件特征的检察办案司法知识智能服务系统 1 套,基于犯 罪事实要点、争议焦点、证据要点等智能识别技术的知识推荐模 型不少于 3 个,支持非法集资、洗钱、非法经营、非法支付结算 等 10 类金融犯罪的案件要素推荐指标不少于 30 个,知识推荐置 信度不低于 90%,响应时间不大于 3 秒,提供微服务接口、在线 人机交互等不少于 2 种知识服务模式。 

     (3)面向检察办案的资金电子数据证据审查分析关键技术。构建面向检察办案的资金电子数据证据审查分析系统 1 套, 支持重点账户、账户特征、账户交易关系、资金流向、可疑资金 断点续传、历史案件数据关联等分析能力和资金溯源模型构建, 基于规则—聚类融合的账号、账户特征分析模型不少于 5 个,准 确率不低于85%,基于图搜索和图神经网络融合的账户交易关系、 资金流向追踪、资金断点续传、历史案件数据关联的分析模型不 少于 15 个,准确率不低于 85%,基于图搜索的资金溯源模型不 少于 5 个,在 1 亿级资金交易流水条件下,单笔资金流向追踪时 间不超过 1 秒,资金分拆流向追踪时间不超过 5 秒,支持对资金 账户及持有人的关系搜索,搜索查准率不低于 99%,支持交易金 额、交易时间、交易时间范围等组合条件模糊关系搜索,查准率 不低于 99%,支持资金存储记录条数不低于 100 亿。 

    (4)面向基于资金数据的金融类罪分析模型与犯罪过程重 构关键技术。构建基于资金数据的金融类罪分析模型与犯罪过程 重构系统 1 套,实现涵盖非法集资、洗钱、非法经营等 6 种犯罪 类型的分析模型不少于 15 个,基于规则—聚类融合分析模型的 资金交易、通联信息、轨迹信息等犯罪事件的重构准确率不低于 90%,聚类模型运行时间不超过 30 秒,嫌疑主体关系、团伙行为 关系、事件时序关系等实体关系的重构准确率不低于 90%,关系 重构时间不超过 10 秒,基于异构图数据—多维指标融合分析模型发现类罪中重要主体、重要账户准确率不低于 90%,异构图数 据分析模型运行时间不超过 5 秒。

     (5)基于金融犯罪知识图谱的定罪量刑技术。构建基于金 融犯罪知识图谱及资金证据审查的定罪量刑模型不少于 10 个, 支持基于规则推理、类案推荐等定罪辅助功能,采信率不低于 90%,支持基于数据融合的量刑规范化计算、类案推荐等量刑辅 助功能,量刑确定值采信率不低于 80%,量刑范围采信率不低于 90%。 (6)构建面向金融检察的知识服务与资金电子数据证据体 系综合平台 1 套,支持基于金融犯罪业务规则、类案分析、数据 融合的关联分析能力,对犯罪特征要素、犯罪事实、资金电子数 据等关联分析结果准确率不低于 90%,支持面向金融犯罪特定案 件的资金智能综合分析研判、犯罪事实重构、定罪量刑辅助等功 能,检察官采信率不低于 80%。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 8 项,软件 著作权不少于 8 项。 时间节点:研发时限为 3 年,立项 18 个月后开展“里程碑” 考核。 榜单金额:不超过 2400 万元。 其他要求:由优势单位与最高检相关部门签署“军令状”受 命攻关;由最高检指定不少于 6 家检察机关(覆盖最高检、省级 ( 检察院、市级院三个层级)开展应用示范;其他经费(包括地方 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 低于 1:1。 

       3. 立法公众意见综合分析与法律条文智能审查技术研究 需求目标:针对立法过程中面向多渠道立法需求收集、法条 生成审查工作量大等问题,研究立法公众意见综合分析与法律条 文智能审查技术并开展应用示范。

       具体需求目标如下: 

    (1)立法反馈信息的意见/观点采集和评估技术。研究多层 面、多渠道立法反馈信息的采集技术,涵盖政府、媒体、学术界、 社交网络等不少于 5 种公众渠道,研究基于多模态信息的意见/ 观点评估技术,面向地方立法的关键信息抽取准确率不低于90%, 评估分类准确率不低于 90%。

    (2)面向立法全过程的舆情监测与社会风险评估、应急处 置技术。研究面向立法全过程舆情监测的多模态信息采集和分析 技术,构建涵盖视频、语音、文本等多源异构数据融合的社会舆 情分析模型,涵盖“正面、负面、中性”3 种及以上典型社会舆 情类型,分类准确率不低于 90%,研究面向立法反馈的社会群体 舆情演化分析技术,构建风险评估、演化及应急处置模型,风险 评估准确率不低于 90%,应急处置预案不少于 10 种。 

    (3)基于语义意图理解的法律法规条文智能辅助生成技 术。研究基于立法需求和信息反馈的法律法规条文辅助生成技术, 在不少于 3 个典型领域的法律法规条文生成与立法需求的意图一 致性不低于 90%,法律法规条文生成中关键要素覆盖度不低于 95%,要素间关系表达的准确率不低于 90%。 

    (4)基于大规模法律法规知识库的法条对比分析和合宪合 法智能审查技术。构建基于法律法规条文的大规模知识库,覆盖 现行及废止法律法规条文不少于 10 万条,入库法律法规条文的 要素标注准确率不低于 95%;研究法律法规条文的文本语义表示 模型,构建法律法规条文对比分析和智能审查模型,合宪合法识 别准确率不低于 90%。

     (5)集成上述研究成果,搭建立法论证、分析和决策辅助 的示范平台,支持立法机构和相关行政机关接入获取服务;申请 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8 项,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 8 项。 时间节点:研发时限为 3 年,立项 18 个月后开展“里程碑” 考核。 榜单金额:不超过 2400 万元。 其他要求:由优势单位与司法部相关部门签署“军令状”受 命攻关;由司法部指定不少于 2 个省级司法行政机构开展综合应 用示范;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 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1:1。 

       4. 面向基层市场监管的侵权假冒商品取证与数字执法关键 技术研究及应用 需求目标:针对基层市场监管对侵权假冒商品智慧监管需求 不断提升,侵权假冒商品识别与取证、违法交易追溯、综合执法 等数字化、智能化程度不高,研发侵权假冒商品取证技术、数字 执法系统和便携式智能装备并开展示范应用。

       具体需求目标如下: 

     (1)基层市场监管中侵权假冒商品取证与执法的业务大数 据存储传输、融合共享、计量评价关键技术。构建基层市场监管 中侵权假冒商品取证与执法的技术体系,形成侵权假冒商品大数 据存储传输、融合共享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 2 项、数据计量模型 及评价方法 1 套。 

    (2)商标侵权要素的智能视觉与自然语言处理数字取证技 术。针对侵权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核心要素的识别 取证技术方案 1 套,支持视频图像分类与解释、文本数据分析与 挖掘、光学特征识别功能,图像和文本取证数据的识别准确率不 低于 98%、视频取证数据的识别准确率不低于 95%。 

    (3)直播营销新业态下产品感知质量评价与假冒伪劣产品 取证技术。针对至少 3 种典型商品直播营销场景下,基于客户反 馈、平台评分等不少于 6 个维度的产品感知质量指数体系 1 套和 产品感知质量风险分级评价方案 1 套,能有效筛选不少于 10 种 不诚实评价策略,基于实际质量检测的评价准确率不低于 90%, 检测完成后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的时间不超过 1 天,取证误判率控 制在 5%以内。 

    (4)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违法交易行为证据备案和违法企业 追溯的取证技术及便携式智能装备。基于区块链存证功能的数字 取证系统 1 套,具有支持线上线下交易过程中侵权假冒商品识别、 违法交易行为备案与违法经营企业追溯的多模态数据采集、识别、 清洗和存取功能,获取证据准确率不低于 98%,区块链存证整体 吞吐量超过 10000tps,平均延时不大于 0.5 秒,具有摄像、拍照、 录音等信息采集及音视频、图像、文字等数据边缘计算功能的云 边协同便携式智能装备 6 套,实现实时智能化现场取证、边缘计 算提升装备响应速度不少于 60%、减少装备到云端的数据流量 30%以上的辅助云计算系统,装备嵌入 5G 通信模块和 AI 芯片、 通讯时延低于 1ms、丢包率低于 10 -9、故障率小于 1%、侵权假冒 商品取证数据识别准确率不低于 95%。

     (5)侵权假冒商品采集取证、研判处罚、监测预警的一体 化基层市场监管数字执法系统。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数字系统 1 套,具有侵权假冒预判、类案智能推送、执法风险预警等功能, 商标侵权假冒预判准确率不低于 90%,行政处罚文书类案推送平 均准确率不低于 95%、平均推送时间不高于 3 秒、执法风险预警 — 230 — 误报率不高于 5%。  

    (6)授权发明专利 3 项,集成上述成果开展应用示范。 时间节点:研发时限为 3 年,立项 18 个月后开展“里程碑” 考核。 榜单金额:不超过 1800 万元。 其他要求:由优势单位与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签署“军 令状”受命攻关;由市场监管总局指定不少于 4 个(市级或县 级)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应用示范;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 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1:1。 

       5. 海关税收征管与风险甄别防控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需求目标:针对海关业务规则不断增加、技术平台支撑能力 不足,研究具备高并发、高可靠、高扩展、松耦合和跨平台的规 则引擎技术、实时流计算技术、知识图谱技术,并在税收征管、 安全准入等业务场景开展示范应用。

      具体需求目标如下: 

     (1)以规则引擎为核心的风险规则知识库。构建海关风险 规则知识库 1 套,支持不少于 2 万个用户 200 个并发访问,实现 知识提取、知识管理、自动分类、智能检索、知识共享等关键功 能,覆盖海关安全准入风险、税收征管风险、RCEP 协定落实、 保税研发监管等不少于 6 个沿海海关主要业务场景。

     (2)多源异构数据融合、实时流计算技术。在报关单、舱 单等多源异构数据场景下实现不少于 2 种不同申报数据间的自动 关联风险综合研判,实现报关单、舱单等业务场景 5000 条生效 规则条件下、单日甄别 3000 万单且平均单票甄别用时不超过 100 毫秒,甄别结果正确率 100%,解决海关面临的数据来源多、种 类杂、总量大、时效高、异步性和峰值强等问题。 

     (3)面向海关安全准入风险、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场景的规 则引擎技术。高并发、高可靠、高扩展、松耦合和跨平台场景下 规则引擎平台产品 1 套,实现规则维护、自动加载、自动解析、 自动执行等功能,可支撑不低于300节点规模的集群,不低于5000 次/秒的并发用户访问,可靠性不低于 99%。 

      (4)智能化和自动化风险防控系统并开展应用示范。构建 不少于 100 万家进出口企业、不少于 11 万种商品的知识图谱 1 套,单次访问用时不超过 2 秒,模型引擎对接集成原产地高风险 税收模型、归类高风险税收分析模型等不少于 15 个的风险分析 模型,实现智能化、自动化风险防控,误判率低于 5%;申请授 权发明专利不少于 2 项。 时间节点:研发时限为 3 年,立项 18 个月后开展“里程碑” 考核。 榜单金额:不超过 1800 万元。 其他要求:由优势单位与海关总署相关部门签署“军令状” 受命攻关;由海关总署指定不少于 3 个地点开展示范应用;其他 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 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1:1。

        6. 基于区块链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可靠监管技术研究 需求目标: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分散、多样异构、不透 明、缺乏可信支撑,无法有效利用数据进行及时准确、真实有效、 全局协同监管等问题,研究基于双层链架构开展穿透式可靠智能 数据监管关键技术,并在全国示范应用。

      具体需求目标如下:

     (1)“监管链—业务链”双层区块链架构。构建区域性股 权市场监管链—地方业务链双层区块链架构证监会监管链基础设 施平台 1 套,包括监控平台 1 套,数据可视化平台 1 套,证监会 监管链系统 1 套,基于主流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具备链上连续性 运维和异常监控管理等功能,支持国密算法、安全隐私保护、链 上服务、链外存储等技术,支持监管数据报送、监管统计分析等 监管应用的数据穿透、业务协同、智能分析技术。

    (2)构建基于“监管链—业务链”的全国性试点监管链同 步系统 1 套,监管链支持高性能跨链,支持各地方业务链数据上 链并同步至监管链数据峰值情况下每天不少于 1000 万条,性能 上支持跨链消息处理峰值达 3000 次/秒,跨链数据涵盖真实市场 — 233 — 主体不少于 10 万个,最大可参与共识节点不少于 60 个。 

     (3)非侵入式跨链监管中间件技术和基于算法证明的跨链 数据可信验证技术。研制出跨链中台 1 套,支持监管链对各异构 地方业务链统一跨链对接,支持至少 5 种不同通讯协议的地方业 务链跨链状态同步,支持至少 5 种不同共识算法下的数据可信证 明;构建跨链治理平台 1 套,包含区域性股权市场链上通用数据 模型 1 套,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跨链数据可视化工具 1 套,地方 业务链数据可信证明方法 1 套,跨链数据治理方法 1 套,链上链 下数据闭环验证方法 1 套,实现稽核规则不少于 100 个。

     (4)基于链上服务框架的区块链全局互联互通技术和金融 数据对象建模技术。构建监管链互联互通监管系统 1 套,支持 5 种以上异构业务链并实现可插拔扩展,性能上支持不少于 30 条 地方业务链跨链对接,基于监管链数据实现监管指标不少于 100 个,监管链提供向地方业务链赋能的链上服务不少于 2 项,监管 链提供的资本市场企业大数据分析指数服务不少于 5 个。 

     (5)集成上述成果开展应用示范。形成证券行业金融标准 不少于 2 项、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 5 项。 时间节点:研发时限为 3 年,立项 18 个月后开展“里程碑” 考核。 榜单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 其他要求:由优势单位与证监会相关部门签署“军令状”受 命攻关;由证监会指定不少于 5 个省级(含不少于 2 个直辖市) 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应用示范;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 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2:1。

       7. 资本市场注册制下信息披露审核与监管关键技术研究 需求目标:针对资本市场科技监管建设中对信息披露智能化 审核能力和风险自动化识别能力需求不断增强,监管数据相互阻 隔、融合应用不充分等问题,研发证券市场智能监管审核综合应 用平台,并在交易所等机构开展应用示范。

       具体需求目标如下:

     (1)研制信息披露文档智能化审核平台 1 套,具备多样化 数据比对、自动化风险识别、智能化价值判断、信息披露合规性 分析等功能,支持对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定期公告等 不同类型信息披露文档的要素提取,类型上包括文字、图片、表 格,准确率不低于 95%,召回率不低于 90%,研究信息披露文档 合规性分析技术 1 项,支持关联交易、出资瑕疵、股份质押冻结、 重大违法行为等信息披露内容的合规性自动判断,准确率不低于 95%,合规性数字计量模型 1 套。

     (2)跨行业、跨机构的监管数据安全对接、传输、共享平 台。构建监管数据安全共享平台 1 套,支持至少 5 种主流数据库, 支持至少 100GB 的单一大文件上传存储,最大消息传输吞吐量达10 万笔每秒,制定证券行业监管数据共享标准 1 套并送审,数据 访问授权规范 1 套,在证券交易所及非证券行业机构间开展应用 示范。 

    (3)违法违规行为和企业风险识别、预警与处置一体化平 台。资本市场舆情采集与分析系统 1 套,媒体覆盖至少 10 万个 海内外重点媒体网站、政府网站、公众号、微博等,企业覆盖境 内及香港所有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拟上市公司及至少 30 万家 相关上下游企业,实体识别准确率大于 95%,召回率大于 90%, 舆情发布至入库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系统具备虚假信息诱导等 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自动识别、取证、固证与预警功能,具备企业、 行业及市场风险识别、预警与问询函自动生成功能,重大事故等 事件覆盖率不低于 90%,预警时间不超过 1 小时,构建违法违规 行为和企业风险识别信息库 1 套。

     (4)研究市场异常波动风险传导机制,财务数据异常分析 和市场声誉一致性,大规模协同交易风险识别与预警技术。研发 程序化交易同质化的数字计量方法 1 套,基于程序化交易的大规 模协同交易评估机制和基于时间序列的风险传导建模、度量、扩 散分析技术 3 项,构建大规模金融网络风险传播仿真平台,具备 实时分析处理与预警能力,分析性能至少达 5 万笔每秒,实时预 警时延小于 1 秒。 

    (5)科创企业在科技竞争力、财务、信用等方面的评价方 法、技术和评价指标体系。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 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科创企业质量评 价体系 1 套,构建涵盖产业链、供应链和企业图谱在内的知识图 谱,规模覆盖百万节点和千万级关系,具备财务类评价功能和产 业链地位、垄断性、专利先进性等非财务类评价功能,覆盖传统 指标及 ESG 类指标至少 200 个,评价结果应与国内外核心评级机 构、咨询公司存在一定可比性及可解释性。 

    (6)集成以上成果开展应用示范,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 5 项,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4 项,制定行业标准并送审不少于 4 件。 时间节点:研发时限为 3 年,立项 18 个月后开展“里程碑” 考核。 榜单金额:不超过 2300 万元。 其他要求:由优势单位与证监会相关部门签署“军令状”受 命攻关;由证监会指定交易所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应用示范; 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 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3:1。

        8. 大规模学生跨学段成长跟踪研究 需求目标:针对学生综合素养测评中对数据采集的技术、规 范和伦理需求不断增强,测评结果未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  调控和改进作用等问题,建设百万级规模的长周期、多场域、多 维度学生跨学段成长的知识库、常模库和评估体系。

       具体需求目标如下:

     (1)学生综合素养测评的理论、模型及指标体系。构建中 小学生长周期综合素养监测的基本理论与标准体系,包括不同学 段、地域的学生素养模型和测评标准,涵盖德智体美劳全要素。 

    (2)学生群体多维度、多场域信息采集技术。突破学校、 家庭、社区、科技场馆等 4 种典型场域学生活动信息伴随式采集、 自动化标记与确权存储的关键技术,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 块链技术实现所采集的海量数据溯源、安全共享和隐私保护。 (3)各类学生素养多模态数据智能处理技术。根据学生素 养模型,智能化分析处理音频、视频、文本、图片等多模态行为、 心理和生理数据,监测学生发展状态,建构全学段学生发展常模 和城乡区域学生分类测评方案。 

    (4)长周期学生发展因素画像与成长溯源技术。刻画不同 类型学生成长轨迹,比较不同类型学校、家庭环境的学生成长规 律,动态建构学生成长因素知识库,为教育研究与政策制定提供 支持。 

    (5)建立规范化操作流程,制订大样本、长周期、多场域、 多维度学生队列的建设标准。在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基础上长期随 — 238 — 访,构建代表人群的全维度、动态、定量的数据库和知识库的框 架体系,并建立样本和数据共享的机制。构建 100 万学生的队列 建设,支持不低于 20 亿条记录、100 维特征数据集规模,随访期 不低于 5 年,5 年失访率不高于 5%,样本覆盖 10 个地域和全学 段(抽样要有广泛代表性,涵盖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社发发展水 平,同一地区涵盖不同教育水平);建立可推广的技术标准规范, 建立统一的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高效的终点事件发生追踪系 统;队列所建立的样本数据与学生学籍号关联并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共享;队列资源支撑不少于 5 项国家级项目。 

     (6)制定国家标准草案 3~5 项,制定标准操作规程 5~8 项, 申请专利或登记软件著作权 8~10 项,针对综合素质评测所涉及 德智体美劳的应用场景提供一套相应的数据集和案例集,建立全 维度、动态、定量的数据库和知识库。在区域和学校层面,研制 满足教师、学生、教育管理人员开展综合素养测评所需的教育智 能装备、平台、工具,为中小学基础教育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一套 具有引领、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 

        时间节点:研发时限为 5 年,立项 24 个月后开展“里程碑” 考核。 榜单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其他要求:由优势单位与教育部相关部门签署“军令状”受 命攻关;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 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