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国家“藏粮于地”战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发〔2020〕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水利和高标准农田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5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三年目标
2020-2022年,全市计划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143.28万亩,每年47.76万亩。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优先建设灌排工程。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完善配套田间灌排渠系,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滴灌等高效节水措施,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
(二)合理布局田间道路。按照农业生产宜机化作业需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机耕路宽度3-6米,生产路宽度不超过3米,合理建设附属设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配套完善农田输配电工程。重点建设10千伏以下的输配电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四)适度归并和平整田块。根据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和灌溉排水效率,合理开展田块归并和平整,实施熟土剥离回填和土壤深耕疏松,降低基础设施占地率,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和农田耕作层厚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科学改良土壤。根据不同区域生产条件,通过合理轮作、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提升耕地质量等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建设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积极开展绿色农田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加强科技服务。大力推进良种良法良机、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科学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八)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细化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财政局)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准备。各地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考虑农田水利、地形地貌、土壤质量等情况,科学确定建设范围、时序安排和建设内容,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于当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9月底前完成项目评审、批复、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工程建设。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实行路线图管理,细化措施、倒排工期,当年立项的项目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次年5月底前全面竣工,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早落地、早见效、早受益。
(三)项目验收评价。次年6-9月份,按照“县市自验、市州验收、省级抽查”的工作流程,完成项目验收评价工作。各地按照上图入库的要求,于12月底前将验收合格项目的相关数据录入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
四、资金筹措
按照“每亩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测算,完成2020-2022年全市新增高标准农田143.28万亩的目标,三年共需资金投入28.66亿元,资金主要来源:
(一)中央财政资金。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000元的标准补助,三年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33亿元(每年4.78亿元)。
(二)省级财政投入。省级财政每亩配套300元,三年共配套资金4.30亿元(每年1.43亿元)。
(三)县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按照每亩700元标准配套投入,三年共需10.03亿元(每年3.34亿元)。县级财政资金配套有困难的,通过发行一般债或专项债解决。
(四)社会资金投入。通过整合其它涉农资金、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提高亩均投入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市级加强项目前期、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市级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保障、技术支持、监督检查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财政、发改等部门负责落实资金投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新增耕地核定,水利和湖泊部门负责水资源利用和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供电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农田林网、田间机耕道路和农田输变电设施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二)加强项目建管。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围绕项目实效,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项目勘测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验收及建后管护等管理。加大基层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三)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市、县两级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责任。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市级抓督导、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按计划完成。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地方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