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政策文件 / 2026-03-10 11:19: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9

内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修订项目

项目名称:《内江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修订目的:《内江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自20193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提升身心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市发展形势和土地利用政策的变化,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践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内江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部分条文已逐渐滞后,部分城市绿化用地规划指标难以满足旧城改造、工业建设等现实需求。因此,在总结吸收近年来城市园林建设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修订《内江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主动适应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的新形势新变化,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起草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查单位:市司法局

提请审议时间20269月底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二、政府规章废止项目

项目名称:《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废止原因:《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516日经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71日起施行。《办法》自施行以来,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改善环境卫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12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31日起施行。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对《办法》组织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办法》的主要内容已被《条例》所替代,对比二者的法律性质,《办法》属于政府规章,《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法律效力高于《办法》。综上,《办法》的主要内容已被上位法《条例》所替代,已无实施的必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审查单位:市司法局

提请审议时间:20267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