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徽省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合肥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名单核定办法》(皖科政〔202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科技局
2021年10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徽省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合肥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名单核定办法》(皖科政〔202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科技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