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意见的通知

政策文件 / 2026-05-20 11:47:0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人社部发〔2026〕23号,以下简称《意见》),已全文公开发布(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4/content_7065790.htm)。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要求,请与《意见》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深刻认识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融合的关键举措,是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城乡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深远意义。我省作为劳务输出大省,城乡劳动力资源丰富,就业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县域就业承载力不足、城乡就业服务不均等、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有待加强等短板仍较明显。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既是破解我省就业结构性矛盾的迫切需求,也是激发城乡发展活力、促进居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省委、省政府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全面提升“三服务”质效部署要求,将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重点任务,主动对标对表,强化系统观念,推动城乡就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城乡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紧盯统筹城乡就业的重点事项精准发力

(一)着力破解城乡就业机会开发不充分问题。要立足县域资源禀赋,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挖掘文旅、便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就业潜力,拓展绿色产业、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绿色就业空间。引导发展前景好、就业带动能力强的就业帮扶载体向产业园区集聚,形成“园区总部引领拓展、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规模化生产、家庭原材料加工”的格局。主动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就业替代与创造效应,定期研判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岗位流失、用工缺口和技能需求等。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领域,开发更多符合城乡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就业岗位。

(二)着力破解城乡就业服务可及性不均等问题。依托社区和乡村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零工市场、工会驿站等基层服务机构,统筹优化县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基础好、服务项目全、服务评价优的县域平台发挥引领作用。加强苏陕劳务对接,扩大有组织化外出务工,帮助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培育一批具有本省特色的劳务品牌,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三)着力破解城乡培训资源分散、针对性不强问题。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界限,统筹使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聚焦先进制造、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鼓励技工院校扩大农村招生规模,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提高培训精准性和就业转化率。

(四)着力破解城乡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到位问题。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牵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权利,推动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等向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覆盖。依法消除户籍、身份、年龄等就业歧视,加强超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完善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落实常住地认定和分级分类援助政策,完善公益性岗位政策,用好以工代赈,兜牢民生底线。

三、在落实“五个统筹”中破题探索、积聚发展动能

各地要全面对标《意见》提出的五个统筹,结合我省实际,以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当前城乡就业中的突出问题,以统筹发展的思路厚植城乡就业新优势,推动形成互融互通、双向流动的城乡就业新格局。

(一)抓劳务品牌建设,促就业服务均等化。各地要深入摸排本地区劳动力技能特点和行业分布,按照“一县一品、一业一品”思路,培育一批叫得响、有特色、规模化的劳务品牌。探索建设县域“乡村工坊”,汇集区域内劳务品牌资源,统筹开展市场推广、人才招引、用工招聘、技能培训等活动,打造集品牌孵化、技能实训、就业服务于一体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促进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支持组建跨区域劳务品牌联盟,构建“品牌创建地+产业聚集地+培训实训基地”协同发展机制,实现供需两端精准匹配。通过品牌化运营,将零散的城乡劳动力输出升级为有组织、有技能、有保障的品牌化人力资源供给。

(二)抓数据监测共享,促就业研判精准化。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统计监测体系,依托全省就业信息“一库一平台”,打破部门壁垒,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就业相关数据实时汇聚、动态共享。定期发布重点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及时关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带来的岗位替代、技能需求变化等趋势性问题。通过数据赋能,推动就业服务从“被动上门”向“主动找人”转变,为统筹城乡就业宏观决策提供精准支撑。

(三)抓工作责任落实,促统筹推进见实效。各市(区)要把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对政策落实有力、重点指标进展明显、亮点经验突出的地区,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示范创建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要注重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县域就业空间拓展、返乡入乡创业、城乡一体培训等方面的创新经验和成功案例。各地贯彻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和经验做法,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