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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申请

【全国】掦秘:美国总统奥巴马不为人知的自拍瞬间!

热门资讯 / 2015-12-07 17:13:21

  在智能手机流行的今天,并非所有人都会携带数码相机和三脚架,比如我们想要在聚会上拍摄一张合照,把手机放在自拍杆上,便可使用前置摄像头轻松完成,就像下面这张照片这样。

  自拍杆的确是一项很棒的发明,他在世界上也拥有很多“超级粉丝”,甚至连美国总统奥巴马和韩国总统朴槿惠也都对自拍杆情有独钟。但对于这个新鲜的小玩意,你了解多少呢?下面,零零就给大家讲讲其中的小故事。

  这张泛黄的斑驳的照片摄于1926年,距今已有近90年的历史了。这张照片拍摄于英格兰拉格比市,照片中的年轻夫妇——阿诺德·霍格和海伦霍格,正挥舞着一个看上去和当下自拍杆非常相似的装置。这有可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的自拍杆。他们的孙子艾伦·克里夫为祖父当年没有为这个装置申请专利而感到遗憾。

  没有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令人心存遗憾,申请了专利就能令人心满意足吗?1984年1月17日,日本美能达相机公司的员工上田宏(Hiroshi Ueda)和美马有二郎(Yujiro Mima)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了名为“Telescopic extender for supporting compact camera”(支撑紧凑型相机的套筒型伸缩器)的专利申请(公告号US4530580A),该专利在1985年7月23日获得发明授权,专利权归美能达相机公司(MINOLTA CAMERA)所有。

  该件专利的附图显示,这种自拍装置和当下风靡全球的自拍杆是多么相似。然而该件专利却生不逢时,由于该装置只能支持相机自拍,智能手机技术也不似今天这般发达,而自拍也没有像今天这样蔚然成风,该件专利并没有受到大家的追捧。终于在1993年7月25日,该件专利由于没有缴纳专利维持费而失效,此时至20年的专利保护期还差整整10年。更为可悲的是,有关自拍杆的发明甚至出现在1995年出版的《101个日本的无用发明》(101 Useless Japanese Inventions)一书中。
  与上田弘及美马有二郎的专利形成反差的是由加拿大发明人韦恩·弗洛姆(Wayne G. Fromm)于2006年11月7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的名为”Apparatus for supporting a camera and method for using the apparatus”(支撑相机的装置及使用方法)的专利,该项专利于2010年3月23日获得发明授权。自2012年6月11日始,该项专利的专利权归FROMM WORKS所有,现如今一直保持授权且有效的状态。

  事实上Wayne G. Fromm早在2005年5月10日就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了名为“Apparatus for supporting a camera by hand”(用手支撑相机的装置)的专利申请(申请号US11125693;公开号US20060257137A1),再以该项专利为优先权向美国专利商标局进一步提出了名为“Apparatus for supporting a camera”(支撑相机的装置)的专利申请(申请号US11227652;公开号US20060257138A1),Wayne G. Fromm还就其发明创造在欧专局(E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日本专利局(JPO)提出了相关专利申请,在多个国家、地区、组织展开专利布局。Wayne G. Fromm成功的专利布局策略使其发明创造在目标市场得到有效保护,Wayne G. Fromm发明的自拍杆不但可以支持照相机,更是与时俱进适用于智能手机这样的移动终端。良好的专利布局加上成功的营销策略,再加上智能手机的快速发展,Wayne G. Fromm靠自拍杆已经步入百万富翁的行列。人们甚至赋予Wayne G. Fromm“自拍杆之父”的美誉。现在你知道艾伦·克里夫为其祖父没有申请专利而遗憾的原因了吧。
  事实上有关自拍杆的专利申请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自拍杆涉及的科学技术也越来越先进,更新换代也越来越快,样子也越来越美观。Wayne G. Fromm也陷入苦恼中,那就是仿制品的泛滥,相信其他自拍杆专利的拥有者面临着同样的烦恼。当人们在使用自拍杆进行拍照的时候,是否想过它的前世今生?想起那些为了自拍杆的诞生而付出努力的创造者们呢?请尊重他们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