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襄阳市人民政府科创顾问聘任管理办法(暂行)》的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2023-10-31 16:33:42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核心在人才、基础在平台、关键在转化、动力在改革”的科技创新发展要求,激发高层次人才的创新活力,充分发挥优秀科技专家的科技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科创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28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于2021年7月23日印发了《襄阳市人民政府科创顾问聘任管理办法(暂行)》(襄政发〔2021〕7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总则、聘任条件和程序、权利和义务、工作职责和待遇、管理、附则等六章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了科创顾问的聘选形式聘任相关流程。科创顾问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等单位,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名单,并征求拟聘人选的意见后,聘请为3年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二)明确了科创顾问应具备的条件。科创顾问要拥护党的领导,原则上从省内外高校院所、知名企业、知名科技服务机构中的院士、教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选聘且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应当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拥有关键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

(三)明确了科创顾问的权利和义务。赋予科创顾问列席市政府有关科技会议和专题座谈会,参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咨询活动的权利;对应邀参与的咨询活动,可独立为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享有查阅资料以及质疑的权利;对不适宜参加的咨询活动可以申明并拒绝参与;科创顾问同时应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客观和科学地提供咨询服务;对所知悉的咨询事项资料严守保密规定;对与科创顾问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咨询事项,应主动申明并回避等义务。

(四)明确了科创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待遇。科创顾问主要有五项职责:聚焦我市经济和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献计献策,发挥智库作用;围绕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引进等提供咨询,进行论证评估,提出意见建议;与我市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指导我市企业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组建各类研发平台;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进其所在大学、研究机构、企业等与我市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助引进人才、技术、项目并开展科技咨询;积极参加我市举办的各项重大科技交流活动,应邀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参与科技创新决策、重大科技事项的论证等活动;每年至少应邀参加1次重大科技活动。科创顾问享受四个方面的待遇:市政府建立与科创顾问定期对话制度,采取座谈会等形式,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专题听取科创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应邀列席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要会议,参与科技创新领域重大决策的研究;积极支持科创顾问与我市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荐参与或承担国家、省、市各类项目研发及平台建设;科创顾问应邀来我市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决策咨询、项目论证、出席庆典或重大活动时,由推荐单位或邀请单位提供食宿、交通等服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劳务报酬。

(五)明确了科创顾问的管理机制。《办法》建立了科创顾问工作管理制度。由市科技局负责科创顾问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科创顾问的退出机制及相关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