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含激活市场消费氛围、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等12个方面的39条举措,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切实增强发展活力,推动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快进。
在激活市场消费氛围方面,我市做好2023“惠购湖北”消费券在襄发放工作,鼓励企业配套叠加发放优惠券,开展优惠促销活动。鼓励各地和各企业让利促销,营造“一季一主题,月月有节庆,周周有亮点”的活动氛围,持续扩大“欢GO襄阳·乐襄消费”品牌影响力,结合省“荆楚购”促消费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有效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财政补贴。
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方面,我市继续对新能源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3年,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
在融资支持方面,我市扩大新增贷款投放,2023年全市新增贷款规模440亿元以上,其中普惠小微贷款新增90亿元以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2023年新发放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按实际发放贷款额度的0.5‰给予奖励。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首贷户”贷款给予2%的贴息支持,贴息后“首贷户”实际承担的利率不超过2.35%。对我市企业首发上市分阶段奖励800万元。对经营主体和纳税在我市并在境外市场成功上市,且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我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700万元。
在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方面,我市设立不少于1亿元的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资金周转服务。安排100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补资金。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