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武汉市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星级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2024-01-04 10:20:03

一、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武汉工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武政办〔2022〕70号),依据《加快推进“双百”工业园区升级工程的若干政策措施》(武经信规〔2022〕6号)相关要求,为更加科学评价园区发展水平,引导园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加快建设,结合五年来我市园区星级认定情况和未来三年园区发展目标,对《武汉市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星级认定办法》(武经信规〔2019〕3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本办法。

二、政策条款摘要

(一)主要内容

    《认定办法》包括参与认定基本条件、指标设置、认定时间、星级标准、认定程序和相关要求等内容,配套星级指标和指标说明。其中,参与星级认定基本条件5项,认定指标设置以“园区建设项目化、发展成效数据化、认定评判星级化”为导向,现代产业园设置指标9项,科创小微企业园设置指标8项,分为必达指标和非必达指标;认定指标数据应产生于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星级认定上,三星起评,五星最高;认定程序采取“各区申报、综合认定”方式,由市推进两个一百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两个认定年度内,必达指标没有明显提升且排位倒数三名内的园区将调整出试点示范目录。

(二)适用对象

参与认定的对象为已纳入市级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的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

(三)实施方式

采取“各区申报、综合认定”方式,由市推进两个一百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一是由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指导园区填报相关表格,核实盖章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料汇总并分类交由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组建工作专班进行综合认定。三是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认定结果,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授予园区星级称号。四是根据园区获得星级等次给予奖励。鼓励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开发区)依据认定结果另行制定配套支持政策。

(四)政策期限

《认定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武汉市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星级认定办法》(武经信规〔2019〕3号)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