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2025-09-03 11:18:41

《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阳泉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市科技局依据国家、山西省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帮助各相关单位、机构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对《办法》进行全面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目的

(一)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山西省高度重视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先后印发《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21〕12号)等文件,为地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明方向。山西省科技厅也于2024年发布《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规〔2024〕4号),提出具体实施标准。在此背景下,结合阳泉市科技创新需求及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际,亟需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认定管理办法,以衔接上级政策、规范本地机构建设。

(二)目的

引导规范发展: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位、认定标准与管理要求,解决当前部分机构运营不规范、研发方向不聚焦等问题,推动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服务产业需求:围绕阳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开展针对性创新活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激发创新活力:通过明确灵活的体制机制、多元的资金保障、有效的人才激励等政策,吸引各类创新主体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二、概念界定

《办法》中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阳泉市内注册设立并运营,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且具备“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特征的独立法人机构。具体可依法注册为三类主体: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事业单位

企业

同时,此类机构需具备五大核心能力:科学自主的创新组织模式、高效协同的科技攻关优势、市场导向的成果转化链条、灵活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多元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并围绕阳泉市产业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创新活动。

三、认定条件

申报市新型研发机构需同时满足八大条件,各项条件具体要求及考量如下:

四、认定程序

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分为六大步骤,流程清晰、权责明确,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发布通知:由市科技局牵头,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材料要求、时间节点等关键信息,正式启动认定工作。

自评申报:申报单位对照《办法》及申报通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准备,并提交至“组织管理单位”(即各县(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

审核推荐:组织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单位,由组织管理单位出具推荐函,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科技局。

评审论证:市科技局制定评审标准,组织专家开展多形式评审,包括形式审查(核对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现场考察(实地核查场所、设备、人员等实际情况)、会议评审(专家综合评估创新能力、产业匹配度等)。

结果公示: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认定机构名单,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认定发布: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由市科技局发布认定文件,正式确定为“市新型研发机构”;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市科技局需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并明确最终认定意见(认定或不认定)。

此外,针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机构,或阳泉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机构,市科技局可按“一事一议”原则单独组织论证,体现政策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创新需求。